新股询价配售潜规则丛生 天赐材料93只基金报价一样

2014年01月16日 00:59  经济参考报 

  □记者 吴黎华 北京报道

  由奥赛康“临停”事件引发的监管部门对于新股发行承销环节的监管风暴,正在酝酿之中。在以往发行中潜规则丛生的网下询价和配售环节,自然成为监管部门的关注重点。“巧合”的是,在近日已经完成发行的天赐材料中,93只公募基金竟然报出了一模一样的发行价格。

  嫌疑

  93只公募基金报出同一价格

  1月8日,拟在深交所上市的天赐材料完成了初步询价。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524家,申购总量为53655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3.67元及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8539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15.9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最终,天赐材料确定的本次最终发行价格为13.66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8.08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静态市盈率均值30.11倍,略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按照这个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010.50万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2161.32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849.18万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29523.63万元,老股转让获得的资金数量为11599.80万元。从此次询价剔除的情况来看,天赐材料此次较为含蓄,发行价格和市盈率并不离谱,老股转让比例也相对较低,可谓是一个“恰到好处”的发行方案。

  上述参与询价的524家机构投资者中,最终有20家机构入围,成为有效报价投资者。从名单细节来看,这20家机构中,有14只是公募基金。从报价明细来看,上述524家机构投资者中,有高达155家机构报出了13.66元的价格,正好与发行价相符。按照保荐人在网上路演时的解释,本次发行方案已经明确了公司老股转让的上限为850万股,根据该老股转让上限及本次公开发行全部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达到25%以上,投资者可计算出其对应的发行价格为13.66元。大部分投资者认可天赐材料在该价格水平上是有投资价值的,因此出现大部分投资者报在该价格的情形。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上市155家报价中,仅来自于公募基金的报价就有93个(含社保组合),其中,大成基金[微博]、光大保德信基金、广发基金[微博]、国泰基金[微博]、国投瑞银基金[微博]和中银基金等基金公司的旗下多个产品都正好报出了这个价格。更有甚者,大成基金旗下的12只产品(包括两个社保组合)都集体一致地报出了这个价格,国投瑞银的5个产品,中银基金的9个产品也均是这种情形。在中邮基金的全部6个产品的报价中,也均是在围绕13.66元的价格进行报价。这是巧合吗?

  一位基金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理论上讲,机构的报价必须是独立的,这样才有意义,主承销商指导或者诱导询价机构报价是违规行为。尽管没有证据,但从以往的情况来看,主承销商倾向于选择相熟的机构,在路演时会“打招呼”,而作为机构,也需要知道主承销商的底线所在,才能避免被剔除报价,因此私下的勾兑很难避免。而且,在涉及这个问题时,取证十分困难。

  顽疾

  网下询价配售潜规则丛生

  发行人、主承销商以及网下询价机构在网下询价、定价环节相互勾兑、结成利益同盟,屡见不鲜。在以往IPO路演推介时,承销商透露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并不鲜见,在询价、定价环节阻止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报价或劝诱报高价几乎成为潜规则,发放礼品、礼金、礼券以诱导报高价并非个例。对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来说,更高的发行价格意味着更多的募集资金、更多的承销费用,自然有着定高价的强烈欲望。

  而对于参与询价和报价的公募基金而言,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新股不败”,打新获得高收益的概率非常之大,而获得配售的概率则相对较低,再加上打新本身就是花的基民的钱,而不是自有资金,自然是“崽卖爷田不心疼”,在缺乏信托责任意识的情况下,基金经理们竞相高报价也成为了常态。

  2009年初,深圳某基金公司因为7次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询价工作,报价均高于发行价格却全部未申购,受到证券业协会的警告处罚,并被暂停了3个月的询价资格。

  在本轮新股发行改革中,引入了网下发行的券商自主配售机制。网下发行的股票,由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投资者进行配售。与此同时,为了发挥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定价作用,加强对定价和配售的市场化约束,新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还提高网下配售比例,调整有效报价投资者家数的限制。

  “这项政策的原意是增加单个网下投资者的配售数量,加大报价申购的风险,从而以市场化的手段来约束询价机构的报价。”一位基金评价业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但他认为,自主配售的政策,实际上大大加强了主承销商控制新股资源的能力“网下配售已经成为了一个小圈子内的游戏。”

  这位业内人士表示,邀请机构参与询价的选择权在主承销商手里,按照询价流程,保荐人有权选择性地向有询价资格的机构发出邀请函。通常来说,保荐人会给那些合作过的或者关系比较好的机构发邀请。而对于参与询价的机构来说,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投桃报李”,配合主承销商的定价需求,否则下次路演就可能不再被邀请。

  另一方面,按照新的网下配售规定,确定发行价时,要求先剔除报价最高的10%的申购量。报价最高的部分将不得影响发行定价,报价最高者也不能获得配售。这意味着,以往机构一味报高价就能入围配售的情况已经改变,无论报价过高还是过低均有可能被踢出配售名单,在这种情况下,参与询价的机构也需要掌握主承销商的发行底线,双方的私下勾兑也显得更加必要。

  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主承销商和参与询价的机构在一定程度上结成了利益同盟,报价的高低,本质上只是其内部的利益分配问题。换言之,只要“新股不败”的情况存在,只要二级市场对于一级市场的约束没有真正的形成起来,这种“潜规则”就会一直存在。

  风暴

  监管重心指向询价定价

  在奥赛康“临停”事件的持续发酵下,新股发行网下询价、配售环节已经引起监管部门的重视,极有可能会掀起新的一轮监管风暴。

  2014年1月9日晚,作为IPO重启后首批申购的我武生物公布了其此次发行的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情况。这一公告一经发布,便遭到强烈质疑。公告显示,社保基金四零九申购1800万股,最后仅获配61.63万股,获配比例仅3%出头。而另一家机构投资者———东吴证券资管计划有效报价100万股,更是一股未得。但与上述两家机构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作为个人投资者,名为柳海彬的自然人在仅仅申购200万股的基数上最终获配了100万股,获配比例高达50%。有消息称,由于在我武生物网下发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询价和申购猫腻,其保荐人和主承销商海和大际董事长已经被监管层要求赴京协助调查。

  稍早之前,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新股发行过程的监管。《措施》表示,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与此同时,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中国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在业内人士看来,新股发行定价中存在的种种潜规则,并没有随着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而消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本次改革的有效性和严肃性,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处罚力度,打破这些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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