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毛建宇
从2003年首批QFII机构获批以来至今的10年间,QFII无论是在机构数量还是总投资额度方面都获得很大发展,目前共有229家海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而近期监管部门决定将QFII总投资额度进一步扩大到1500亿美元,由于目前已批出总额度尚不到500亿美元,如果能增长到1500亿美元,将为A股带来约1000亿美元的新增资金。
但业内专家提出,由于目前对QFII资本利得税政策未明确,同时QFII汇出利润又需提供完税证明,这给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专家建议尽快明确QFII在资本市场上的资本利得税政策。此外,专家还建议对单个QFII的额度限制政策进行调整,建议根据申请额度后的实际资金汇入情况进行相应的增加或减少。
去年以来新批额度大增
从2003年首批QFII机构获批以来至今的10年间,共有229家海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2003年共有12家机构获批QFII资格,2004年到2006年分别有13家、7家和18家海外机构拿到QFII资格,但2007年,QFII资格审批暂停,当年没有新增QFII机构。2008年共有23家机构获得QFII资格,创出新高。2009年到2010年证监会分别批出19家和13家QFII,2011年开始,QFII审批大幅增加,当年共有29家机构拿到QFII资格,2012年则有创纪录的72家机构获准进入,创历史新高。而今年上半年,有23家机构拿到QFII资格。
至今年6月26日,共有207家QFII获批投资额度,总投资额度达434.63亿美元,比2003年末增长24.57倍。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以来的一年半时间新批准QFII额度达到218.23亿美元,相对于累计批准额度434.63亿美元而言,这一年半时间批准的数额是2003年至2011年期间9年的批准额度总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期,QFII发展明显加快。去年4月,QFII总投资额度从300亿美元增加到800亿美元,此次QFII总投资额度进一步扩大到1500亿美元,将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外长期投资机构进入,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虽然总投资额度大幅增加,但QFII面临一定的现实障碍。首先,单个QFII投资额度存在限制。根据2002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规定,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的投资额度“不得高于等值八亿美元的人民币”,但同时也规定“国家外汇局根据资本市场和国际收支情况,可以调整单个合格投资者上述申请投资额度的上下限。”中国证券报记者查阅外汇管理局公布的《QF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目前单个机构累计批准额度累计最多为10亿美元。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信息中心主任杨健认为,仅仅就投资额度进行增加意义不大,“额度是一回事,实际投入资金是另一回事。”因此,他建议,应该设定一种机制鼓励投资,避免空占额度而不运作,“已给的投资额度快用满的,可以考虑增加额度,反之,给予的额度长期不用的,则应减少甚至取消。”
QFII所得税政策应尽快明确
另一个困扰QFII机构已久的问题是资本利得税。根据相关税收法规,QFII的税负主要可分为两部分,即所得税与营业税。2005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对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中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取得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QFII所得税方面,机构人士介绍,对QFII所得税的征收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来源于对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相应税负的计算征缴,另一部分则是资本市场上的资本利得税,“前者已经明确,但对于后者监管部门始终没有出台政策说明是否应该征税以及怎么征。”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QFII机构的做法是对买卖证券资本利得进行计提,但是也有一部分机构没有计提。“如果出台的政策对既往的资本利得进行追溯,那些没有计提相应准备金的机构会有很大麻烦。”前述机构人士说。
杨健表示,股息、红利和利息等收入容易确认,但股票交易比较复杂,按照不同的周期计算,盈利和亏损的幅度相去甚大,“如果挣了要交税,那赔了的怎么办。”同时,操作上来看,资本利得的代扣代缴也比股息、红利复杂。
此外,根据国家外管局发布的《关于QFII外汇管理操作问题的通知》,QFII可以按年度将利润汇出。但根据相关规定,QFII汇出利润需提供完税证明。“由于政策迟迟未定,这给QFII计算和汇出利润都带来很大困难。”杨健说。
对上述问题,证监会上周表示,将继续加快QFII审核,同时与相关部门协商,推动尽快明确QFII所得税政策,放宽投资额度和资金汇出入的限制,创造更好投资环境,鼓励境外长期资金进入中国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