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李旭利和郑拓之后吴春永也落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海燕)公募基金业曝首单专户基金经理内幕交易案!证监会日前公布了一则关于交银施罗德基金[微博]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吴春永等三人的内幕交易案,虽然在此案中吴春永所管理的基金并未获利,但是仍然收到了证监会30万元的罚单。这也是交银施罗德基金继李旭利和郑拓等大案要案之后,又一起内幕交易丑闻。
根据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宏达股份总会计师包维春在2010年5月分别向交银施罗德基金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吴春永、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冯振民透露有关天仁矿业资产注入宏达股份的相关事宜,此三人的行为被定性为内幕交易行为,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所谓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吴春永并没有通过此次内幕交易案有所获利,相反其管理的7只专户产品因此亏损不少。处罚决定公告书显示,2010年5月19日,吴春永利用其管理的7个账户合计买入宏达股份160万股,并在2010年6月8日-30日间全部抛售,这个过程中7个账户合计亏损315.96万元,此数额也创下了公募基金因内幕交易亏损的最大金额。数据显示,原国海富兰克林因内幕交易相关基金的亏损金额为5.4万元。
对此,交银施罗德相关人士称,吴春永离开交银施罗德基金已经一年多,公司对此事并不知情。资料显示,吴春永曾在招商证券[微博]、招商基金任职,于2006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曾任该公司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兼任投资研究部分析师。
细心的投资者会发现,近年来几起重大的公募基金内幕交易案件都与交银施罗德有关,近期刚刚二审的李旭利和有最大基金硕鼠之称的郑拓“老鼠仓”案均发生于在交银施罗德任职期间。资料显示,时任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的李旭利通过“老鼠仓”交易获利千万,郑拓几乎也通过同样的手段非法获利1400余万元。目前二人分别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人民币1800万元和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其中李案正在上诉中。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证券公司分析师称,交银施罗德的连番出事,至少说明在以上三人内幕交易案发期间,该公司的风控有所漏洞。那么现在交银施罗德基金的风控又是如何?是否有所改善?
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则表示,证监会已经界定吴春永为内幕交易案,并且相关专户产品有所亏损,那么在案发期间已经赎回(亏损已成事实)的基民有权要求基金公司进行赔偿;同时建议基金公司将损失的部分补偿到基金财产当中。
上述证券公司分析师还补充道,从监管层对吴春永的处罚来看,对内幕交易的处罚似乎有所放松。此前原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经理黄林因内幕交易案亏损5.4万元也被处罚了30万元,同时取消了从业资格,而吴春永却没有被取消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