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4月26日电 (陈康亮)2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简称《运作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此次修订拟要求基金的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140%,从整体上控制常规基金的杠杆水平。
对此,上述发言人指出,杠杆过高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且从国际惯例看,除杠杆基金、衍生品基金、房地产基金等特殊产品外,公募基金一般不得进行杠杆性投资,借款只能临时性应对赎回,不得用于日常投资。
发言人强调,《运作办法》制定之初,中国基金业基本没有融资渠道,主要是银行间债券回购,且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规定了40%的杠杆上限,因此《运作办法》没有对杠杆上限作另外规定。但近年来,中国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基金的融资渠道日益丰富,部分基金的杠杆已突破了40%。若对杠杆水平不加约束,容易导致基金经理为比拼收益而争相扩大杠杆,进而加大基金的波动性和系统性风险,不利于固定收益基金的发展。
此外,据悉,此次修订还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是根据新《基金法》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如拓宽管理人和托管人范围、明确对基金关联交易的要求、完善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程序等;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和投资者保护,如提高对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的要求、强化对基金分散投资的要求等;三是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如取消拟募集基金不得与基金公司旗下现有基金雷同的规定、优化发起式基金通道并引入种子基金模式、进一步丰富基金的类别等。
发言人表示,此次修订将保护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要求,既要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又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运作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财经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