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组组长朱少平9月24日在深圳一论坛上指出,基金法的修订草案并没有改变目前的管理体制。
朱少平同时表示,就立法机关来说,希望这个法律快一点审议出台。
此前,市场担心股权投资企业的监管将会从发改委剥离出来,并入证监会,从而改变监管体制。25家股权和创投协会联名上书,指出正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的该草案不应将股权投资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
朱少平表示,这实际上体现在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分歧上。基金不是企业,它实际上是一种投资方式,通过公募或私募的方法把投资者的钱集中起来,然后进行一系列的投资。
他指出,这种投资实际上涉及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募集,募集的过程需要严格的监管,或者严格的按程序来办,这涉及到法律问题。二是如何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如何防止“老鼠仓”,防止运作当中的不规范、不透明,这是法律当中要解决的问题。第三是投资方向的引导。
朱少平认为,发改委目前监管的,或者备案登记的实际上是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你设立公司、或者设立合法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从事创业投资,你到发改委去备案,发改委要求凡是达到了5个亿以上的必须备案,这是他的一种管理方式。”
“但是《基金法》修改将来规定的公募基金也好、私募基金也好,它就是一块信托财产,而不是实实在在的公司,也不是实实在在的合伙企业,因此并没有很大的矛盾,而且也没有改变目前的体制,”朱少平说。
他同时指出,《基金法》的修改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了将近四年,经过业界和有关部门的努力,稿子已经形成,而且由全国人大送到国务院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回来以后做了修改,然后正式提交,今年6月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朱少平说,按照的程序法律修改的内容比较复杂的情况下,要进行三次审议。如果12月份不能通过,那就要明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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