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专家建言基金法修订:取消允许基金经理炒股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16日 09:29  法制日报微博

  专家建言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取消允许基金经理炒股规定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人大立法

  本报记者周芬棉

  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第十九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这条规定意味着,基金经理可以炒股,他的配偶、利害关系人也可以炒股,只要申报就行。针对这条规定,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这条规定应当废止。理由是,在法理上,这条规定与证券法规定的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相冲突,而且只是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基金管理人不是圣人,属于“自己人”。实践中,基金经理频搞“老鼠仓”有时并非亲力亲为,而是借别人身份证别人账户或指使朋友去操作,现在修订草案为他们提供了方便条件。

  证券专家张远忠律师接受采访时称,在目前基金公司内控不健全的情况下,允许基金经理炒股弊大于利,因为它难以遏制基金经理搞“老鼠仓”牟取自己私利的冲动。

  事实上,从2008年的上投摩根成长先锋基金经理唐建、南方基金(微博)公司李黎敏,到后来被证监会突击检查抓现行的韩刚、涂强等人,基金经理搞“老鼠仓”绝非个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金公司负责人称,搞“老鼠仓”的基金经理绝不只是被抓到的那么几个,而是相当多。抓得少、罚得轻、内控不健全是重要原因。

  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几位基金持有人,他们也认为放开基金经理炒股不妥——不让炒股都敢搞“老鼠仓”,放开炒股岂不更为便利?

分享到: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 新闻日本将暂时召驻华大使回国汇报中国情况
  • 体育中超-雅库布首秀争议破门富力1-0恒大
  • 娱乐史泰龙长子暴毙 曾与父亲合演两部电影
  • 财经鸿道撤销裁决申请被驳回 王老吉终归广药
  • 科技混战手机优惠券:盈利能力极低 洗牌开始
  • 博客熊丙奇:玩招生花招只会加速高校的破产
  • 读书中日第一战:让日军绝迹亚洲大陆近千年
  • 教育深度观察:“在家上学”是叛离还是回归
  • 育儿微评:谁来保护被充气泵击穿的13岁少年
  • 健康独家解读:放射性钋中毒有哪些表现
  • 女性6招让眼影整天不晕染 10元超好用瘦身工具
  • 尚品8款奥运精准时计 揭秘天价酒投资法门
  • 星座测你好运藏哪了 周刊:千钧一发的一周
  • 收藏港澳文交所被指骗钱 文交所洗牌众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