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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利老鼠仓案非法获利一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30日 10:12  上海商报微博

  公安机关已对其实施逮捕,证监会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商报记者 姚晓丹

  自去年11月份以来传得沸沸扬扬且受关注的李旭利“老鼠仓”案,又有新进展。据了解,证监会昨日下午通报了李旭利“老鼠仓”案有关情况。

  根据通报内容显示,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李旭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利一千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旭利逮捕。证监会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今年8月下旬,曾经的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因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被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刑事拘留。

  据记者了解,李旭利是在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担任投资总监时涉案,当时其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对象主要集中在金融股,涉案金额达亿元之巨。

  对于李旭利“老鼠仓”案的细节,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透露,经查实,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5月25日期间,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实际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旭利逮捕。证监会将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李旭利获刑可能性大

  在业内看来,近年来,监管部门严查“老鼠仓”,若此案被证实,李旭利获刑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这样会对业内起到前所未有的警示作用。

  证监会昨日下午还公布了许春茂“老鼠仓”案件。通报内容显示,2009年2月28日至2010年4月15日,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利209万余元。今年10月9日,许春茂被判有期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10万元。证监会将对许春茂作出行政处罚。从证监会披露的情况看,李旭利“老鼠仓”案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根据李旭利的公开履历显示,1998年至2005年李曾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李旭利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6年6月14日至2007年7月3日担任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此外,李旭利还担任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2009年2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将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老鼠仓”情节严重的依照“内幕交易罪”的规定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涉案人员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2009年10月16日,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追究基金“老鼠仓”的刑事责任从此有了法律依据,该罪名即被确定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根据最新刑法修正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相关规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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