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范军利)证监会11月29日通报了李旭利、许春茂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件。目前两人都已被检查机关审查起诉。证监会表示,该案司法判决之后,证监会将对其涉及的行政违法事项作出处理。
2010年9月21日,证监会对原交银施罗德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证监会调查显示,2009年2月28日到2009年5月25日期间,李旭利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其控制的2个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和卖出相同股票2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
证监会表示,鉴于李旭利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证监会将李旭利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经检察院批准,已对李旭利执行逮捕,检查机关已于前期审查起诉。该案司法判决后,证监会将对其涉及的行政违法事项作出处理。
证监会同日还通报了另一基金经历内幕交易案。
2009年2月28日到2010年4月15日期间,光大保德信基金原基金经理许春茂利用职务便利,亲自或明示、暗示他人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基金买入和卖出交易股票68只,非法获利209万余元。
今年10月9日,许春茂已经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10万元,退缴赃款上缴个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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