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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基金公司再爆内控漏洞 旧事又掀波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1日 14:23  每日经济新闻

  核心提示:一份来自深圳证监局的整改措施报告又再度唤起了市场过往的记忆,只是这次市场不仅仅关注的是那些疑似老鼠仓的问题,更多是基金公司在投研、风控、股东方利益等诸多方面暴露出的问题。

  每经记者  李娜、支玉香  发自成都、深圳

  2009年8月,深圳证监局发动了一场突击检查风暴,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和长城基金公司两家卷入漩涡,站在了疑似老鼠仓案的风口浪尖上。

  大半年过去了,涉嫌疑似老鼠仓案的三人至今仍在静待“宣判”。日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收到了一份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采取监督管理措施的通报》(以下简称  《通报》)的内部文件。

  令人侧目的是,在这份《通报》中,景顺长城和长城两家基金公司又相继被暴出多重猛料。疑似老鼠仓案仅仅是其中的一角,无法有效履行督察长职责,对异常交易的事前监控缺乏具体标准,未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股票出入库管理,交易量分配明显向股东方倾斜等诸多重大问题也一一浮出水面,

  而在前日,上海监管当局向辖区内基金公司下发的提示函也被曝光。2009年以来,该辖区共16家基金公司出错的详细清单的露面,也都再次凸显出基金公司内控上的薄弱。

  又起波澜

  两基金公司重回公众视野

  始于去年的疑似老鼠仓案,渐渐淡出了投资者视野。而日前,一份来自深圳证监局的整改措施报告又再度唤起了市场过往的记忆,只是这次市场不仅仅关注的是那些疑似老鼠仓的问题,更多是基金公司在投研、风控、股东方利益等诸多方面暴露出的问题。

  在这份《通报》中,深圳证监局分别于2009年8月和2010年1月先后两次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公司和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而《通报》的检查结果也着实令市场吃惊不小。

  在景顺长城基金公司的现场检查后,深圳证监局给出了这样的评价:“基金经理违规违法买卖证券行为;无法有效履行督查长职责;未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股票出入库管理。”

  对于长城基金公司,深圳证监局在《通报》中似乎认为更为严重:投资管理人员管理存在漏洞,出现基金经理违法违规买卖证券行为;个别投资行为不符合制度规定;关联方名单维护不及时,导致违规买入托管行股票;对异常交易的事前监控缺乏具体标准;公平交易控制及分析不符合法规要求;交易量分配明显向股东方倾斜等一系列问题。

  此外,在上述的现场检查中,还发现两家基金公司由于投资交易系统故障原因,导致公司参与公司债申购出现操作失误。

  有了过错就必然要求整改,而在这份整改措施中,深圳证监局也表示已对景顺长城基金公司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董事长徐英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总经理梁华栋、负有管理责任的副总经理蔡宝美、一级负有监察稽核责任的督察长刘焕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和上述相关责任人记入诚信档案。

  同时,深圳证监局还对长城基金公司采取了责令整改措施,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董事长杨光裕采取监管谈话措施,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总经理林戈、负有管理责任的副总经理韩浩、一级负有监察稽核责任的督察长彭洪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将公司和上述相关责任人记入诚信档案。

  记者连线

  去年“疑似老鼠仓”案的延续?

  因为曾出现疑似老鼠仓,两家基金公司风声再起,又一次成为市场的焦点。这次,大家最为关心的就是两家基金公司及其高层究竟为何再次被“点名批评”,他们在最近一次检查中又暴露出了哪些问题?《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破费周折终于连线上了景顺长城的督察长刘焕喜和长城基金的督察长彭洪波。

  景顺长城:“相关负责人肯定了我们的工作”

  NBD:《通报》指出该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出现漏洞,基金经理违法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请问此处的漏洞和违法违规应当怎样理解?

  刘焕喜(以下简称刘):这个是指去年8月份涂强涉嫌违法违规买卖证券行为。2010年1月份的检查没有出现此类问题。而且经过去年8月份的事情之后,我们都已经做出了整治,进一步加强内控,我们已经整治完毕。

  NBD:《通报》认为由于投资交易系统出现问题,导致了公司参与公司债申购出现操作失误,投资交易系统怎么会出现问题呢?

  刘:当时由于交易系统出现故障,造成操作没有成功,但是没有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损失。

  NBD:未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股票出入库管理,也就是说公司的股票池有问题?

  刘:要想进入股票库是非常严格的,这些个股也是我们经过严格筛选才被选中的,一些比如受到处罚或者谴责的上市公司股票、ST的股票我们是每天必查的,及时剔除。但是股票库中有个别股票未及时提供研究报告,出库不及时,违反了公司自己的规定。NBD:怎样看待此次的《通报》?

  刘:需要指出的是,本次《通报》只有“基金经理违法违规买卖证券”这句话用了违法违规,其余提出需要完善的地方并未说我们违法或者违规,有些地方跟公司制度有出入。事实上,从去年8月份之后,我们公司高度重视,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内控机制。2010年1月,在深圳证监局的检查之际,相关负责人肯定了我们的工作,认为我们有些地方做得比法律法规要求的还要高。以后,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管理。

  长城基金:“不清楚与去年事件是否有关”

  NBD:《通报》指出该公司的投资管理人员出现漏洞,基金经理违法违规买卖证券行为,请问此处的漏洞和违法违规应当怎样理解?

  彭洪波(以下简称彭):这个事情说的是去年8月份疑似老鼠仓的问题,此后,我们立即进行了整改,已经加强对投研人员的管理,今年年初1月份检查没有出现这类问题。

  NBD:你们曾经因为关联方名单维护不及时,导致违规买入托管行股票?

  彭:我公司在2年前曾经出现过1例此类事件,并且在基金半年报中进行了披露。此后我们强化了相应环节的管理,未出现此类事件。

  NBD:异常交易的事情监控有没有制定具体的细则,为什么  《通报》说公司缺乏具体的标准?

  彭:异常交易的监管我们一直都是很严格的,操纵股价、利益输送,哪些股票表现正常哪些不正常,我们都是在严格监管,对于尺度的把握也是很仔细,可能随着业务的发展有些环节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强化控制,我们已经及时进行了整改。

  NBD:公平交易控制及分析在检查中也不符合法规的要求?

  彭:我们的公平交易控制一直都是很严格的,公平交易的分析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

  NBD:《通报》说你们的交易分配向股东方倾斜?

  彭:各基金的交易分配我们都按照规定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进行,没有出现超出法律规定30%的情况。通过此次整改,我们将更加全面、妥善地进行交易量分配。

  NBD:去年8月份公司基金经理出现疑似老鼠仓的事件至今还没有一个处理结果,请问这次的《通报》是否和去年的事件相关呢?

  彭:这个并不是很清楚,相关情况以监管部门公告为准。

  深圳证监局:“老鼠仓”还没到出结果的时候

  2009年8月份,深圳证监局的一次突击检查抓出了疑似老鼠仓的痕迹。只是此番距离上次的“捕鼠行动”已经十个月了,监管层对于三位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的事情尚未定论,此次对于两家基金公司的《通报》,是否就是对老鼠仓案件的进一步延续呢?

  深圳证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候表示:“这个只是日常监管,是给基金公司的内部文件,并不是向全社会公开通报,因此没有那么严重。”

  “这次的通报和去年两家基金公司三位基金经理疑似老鼠仓的处理是两码事。”上述负责人进一步明确表示。

  当记者追问疑似老鼠仓事件什么时候会有结果时,该人士告诉记者:“这个事情肯定会有处理结果,现在还不到给出结果的时候。其实,每个案情都是不一样的,涉及到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处理的结果也会有快有慢,这个是很正常的。”

  不过,记者也向多位基金公司督察长做了了解,他们大多认为,去年疑似老鼠仓的事情曝光10个月之后,至今尚未公布结果,那么这次对于两家基金公司的通报也算是疑似老鼠仓事情的一个延续。

  记者手记

  基金内控何时让人放心?

  上海证监局一份提示函,投资者突然惊奇地发现原来短短的一年多,就有16家基金公司的内控出现过纰漏。

  深圳证监局一份《通报》的悄然登场,投资者则是为之震惊,震惊于原来基金公司的内控如此薄弱。

  任何新生事物,总是习惯于在错误中成长,基金公司自然也不能幸免。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基金公司的内控无疑是基金公司事故的多发地,而首当其冲的就是基金公司最核心的投研部门。

  近些年来,投资者也曾不满于基金公司分红方式的出错;投资者也曾被迫因基金公司计算出错而导致暂停交易;投资者似乎也习惯了基金由于有心或无心地超标买入股票、债券之类金融产品;投资者更是对基金公司出于各种原因而导致打新乌龙的频现多了几分麻木和冷漠。此时的基金公司,也只能拿出风险管理金给投资者做出补偿,以及向基金持有者表示抱歉和下次避免重蹈覆辙的决心。

  回头再看深圳证监局的此番通报,其中所提及的问题着实不能小觑。未按公司制度规定进行股票出入库管理,无疑昭示出基金公司在投研体系方面的不严谨;交易量分配明显向股东方倾斜更是让投资者不禁要问:基民的利益和股东利益到底孰重孰轻?无法有效履行督查长职责,这个在不少基金业内人士看起来颇为严重的字眼,更是同时暴露出基金公司对于确保基金日常投研运作的内控制度似乎有些漫不经心。

  记得和某基金公司监察稽核人士聊天时,他曾感叹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是人力资本密集的基金公司?现在,对于基金公司而言,真正有着丰富内控经验的人员也并不好找,甚至有些稀缺。有的时候,一些问题也往往是领导打个招呼就过去了,程序上也没有那么计较。”

  事实上,在谈起内控时,在更多基金公司高层人士看来,基金公司内控要想真正起到良好的效果,最为重要的是上层领导的重视以及基金公司员工自身的责任感。“人”的信托责任感是“因”,“公司”严格的内控管理是“果”。试想,基金公司如果对于自身的规范尚且不严格,广大的投资者们如何希冀他的代理人能够给自己带来持续而源源不断的回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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