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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ETF复牌:追涨者损失超4% 投资者追偿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1日 12:51  广州日报

  本报讯 前日离奇涨停的上证180治理ETF基金在昨日复牌,但根据其解决方案,本以为会收获巨额套利收益的机构投资者基本上无功而返。而基金公司则在基金合同的约定下,“合法合理地避免损失”。

  追涨者账面损失普超4%

  昨日,上证180治理ETF以0.920元的价格微幅高开,最高价0.920元,最低价0.904元,报收于0.915元。前日以涨停价0.979元买入的投资者,如果按昨日收盘价0.915元卖出,即使忽略交易费用,直接账面损失也将达6.5%。在其他价位买入的投资者也将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损失。按当日1.36亿的交易金额估算,二级市场交易者一日损失500余万元。

  机构套利“无功而返”

  遭受损失的并非只有按当日错误参考单位追涨买入的小散户们,周三,盘中追逐套利的机构投资者,不仅巨额套利收益化为泡影,而且也可能深套其中。

  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表示,按照基金契约中现金差额项的约定,有权按照当天申购赎回的差额对套利部分的基金进行追索。

  有券商分析师称,成功申赎套利的资金需要2日以上的划拨程序,基金公司可以在此“截留”。

  投资者追偿无门

  这一“乌龙事件”并不是ETF基金出错的第一例,2009年4月,华安基金旗下的上证180ETF基金曾因交易清单中“预估现金部分”出错而被紧急停牌。除此之外,在基金行业中,无效申购新股资金、持有转债未能及时转股等“低级错误”更是未曾间断。

  但是,鲜见基金为自己的“低级错误”买单。据治理ETF招募说明书,基金公司会对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造成的估值错误的差错负责,但招募说明书同时表明,差错的责任方对可能导致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这种基金公司犯错、投资者“买单”的现象广受各界质疑。“投资者利益受损,但没有任何监管部门或渠道帮助其维权。”有市场分析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应借鉴海外经验,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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