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新规增加短线成本 有利于基金运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 04:57  证券日报

  新规定将在2010年“3·15”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实施有其深意

  □ 本报记者 闫 铮

  对基金投机者来说,这也许是一个坏消息;对基金投资者来说,这可能是一个好消息。

  12月17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正式发布。基金业内人士认为,该《管理规定》对抑制短期交易行为、鼓励长期投资、引导基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有积极意义。

  新的《管理规定》将在2010年3月15日正式施行,选择“3·15”这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有其深意。长城证券基金分析师阎红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出台《管理规定》,主要目的在于规范基金销售市场秩序,完善基金销售费用结构和水平,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管理规定》鼓励后端收费模式,引导投资人长期投资;增列短期交易的赎回费,抑制短期交易。如:对于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1.5%的赎回费;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赎回金额0.75%的赎回费。对选择后端收费方式的投资人,持有期低于3年基金管理人不得免收其后端申购(认购)费用;对于投资于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债券基金的投资人,持有期少于30日的,不得免收其赎回费。

  阎红认为,这些规定明显增加了开放式基金的短期交易成本。再考虑到开放式基金申购和赎回的时间成本,对于短期型交易投资者来说,阶段性投资开放式基金的效率下降。

  另外,阎红指出,《管理规定》在增加短期交易成本的同时,鼓励偏好短期交易的投资人选择上市基金。在相比之下,上市交易型(ETF、LOF、封闭式)基金交易成本较低,效率高,是短期交易型投资者的主要可选择品种。

  对于新的《管理规定》的出台,基金公司均表示对其发展有积极意义。12月16日,记者采访了华安、嘉实、海富通、富国、天弘等京、沪、粤三地10余家基金公司。受访基金公司表示,《管理规定》对短期交易行为的抑制,可以使基金的份额更加稳定,这对基金的运作来说,更为有利。在份额稳定的情况下,基金经理在基金份额稳定的情况下,能够更彻底地执行既定计划,更好地执行既定的投资策略。基金稳定的运作,会使对长期投资者受益。

  其中,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管理规定》细化了基金销售的收费规则,可以减少行业内的无序竞争和“价格战”。另外,短期申购赎回的减少,为应对申购赎回而产出的交易摩擦费用也随之减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基金的运营成本。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此表示,《管理规定》的出台对基金行业的发展起到了规范作用,而行业环境的改善对基金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 相关专题: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9510567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