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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峰:基金评级新规给业内带来冷静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9日 03: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姚婧 北京报道

  证监会17日公布《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为此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了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进行了相关解读。

  中国证券报:《暂行办法》明确了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禁止行为,您觉得意义何在?

  胡立峰:《暂行办法》的颁布有助于社会和市场从喧嚣浮躁的基金短期业绩排名和各种类型的评奖中解放出来,给业内一片冷静的空间,让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都树立理性、冷静和稳健的意识。《暂行办法》要求基金评价机构要成为证券业协会会员,接受证券行业的自律监管,从事基金评价业务的人员要纳入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体系。通过这两大规定有利于建立基金评价行业自律机制,有利于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

  中国证券报:作为国内第一家专业基金研究评价机构,银河证券将着力在哪些方面加强内部控制?

  胡立峰:当前我国基金行业资产规模高达2.3万亿、有1.8亿个基金账户、近5000万基金投资者,全国30%的城镇家庭参与了基金行业。作为拟申请备案的评价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深感责任重大。

  我们将对全部评价进行计算机化定量化处理,建立利益隔离和防火墙机制,保证基金评价的独立、客观和公正。严格区分基金评价和基金研究的分野,并做好明确的区分标志。银河证券所有的基金评价均由“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评价资讯系统”做出,是计算机定量计算的结果,由一套统一的标准适用所有的基金,也即“用一把尺子衡量基金”。即便是定性评价也要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定性打分并留有底稿。基金评价是对过往信息的评价,并不涉及未来展望和投资推荐。

  中国证券报:怎样区分基金评价与基金研究咨询?

  胡立峰:区分并厘清基金评价、基金研究和基金投资咨询非常重要。基金研究与基金投资咨询是证券公司的证券投资咨询范畴,涉及具体基金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则按照证券公司的研究规范进行处理。评价与研究、咨询密不可分,在具体业务中,基金研究从属于证券研究,和股票研究、债券研究等并列,基金评价的定义可参见《暂行办法》。基金投资咨询从属于证券投资咨询。但基金研究、基金评价、基金咨询三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区别的。基金评价的结果对于投资者的基金交易行为有重大影响,因此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监管部门和自律组织肯定要进行监管和自律约束。目前社会上普遍把证券公司从事的基金研究与基金咨询认为是基金评价,这是有误区的,也容易造成社会对证券公司基金研究与基金评价业务的指责。

  中国证券报:目前不少市场化机构和从业者推出了基金经理评价和私募基金、专户评价,您怎么看?

  胡立峰:我们认为基金经理在基金资产组合运作中作用很重要,但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建议在关注基金经理作用的同时更要关注基金公司投研团队。银河证券公开的基金评价主要是基金产品评价和基金管理人评价,没有基金经理评价。此外,目前我国所谓的私募基金产品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数据标准还未统一和规范,建议审慎对待非公募基金和专户等产品,避免非公募产品公募化。我们把基金经理评价、私募基金和特定资产管理计划的评价定义为非公开业务,仅供内部参考或者特定对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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