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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只堵不疏 真的吗

  “老鼠仓”事件一波接一波,每次出现这类事件,基金业就会冒出一个呼声:放开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这一建议从基金公司老总到基金经理,再到基金公司普通从业人员都有提及。他们较为共同的立论是:堵不如疏,不开前门必然有人走后门。

  乍听之下,似乎言之有理。实际上,仔细研究相关法规,基金经理合规投资股票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法规上也并不是只堵不疏。今年3月出台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规定“投资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证券投资活动”,“公司员工不得买卖股票,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公司所管理基金的交易与员工直系亲属买卖股票的,交易应当避免利益冲突。”

  从上述规定看,以中国的国情,夫妻财产共有,在报备和充分“避嫌”的前提下,妻子的股票账户完全可能成为基金经理投资股市的合法渠道。诚然,即使是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基金经理也不能直接操作,但这不代表基金经理不可以从其专业的角度来指导亲属投资。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业内还不断呼吁“堵不如疏”,将基金经理“老鼠仓”层出不穷的原因之一归结为“制度的缺陷”呢?一个完全守法自律的基金经理,以自己的名义开设账户投资和用妻子等直系亲属的股票账户投资,区别到底有多大?有一种观点认为,基金经理有投资经验,自己买卖股票更能把握买卖点,比交由亲属操作更好。如果差别仅仅是如此的话,基金经理实在没必要冒天下之大不韪,非自己操作买卖股票不可,原因很简单:风险收益不匹配。

  确实,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规定很值得商榷,但是,反省法规是一回事,从法规上为“老鼠仓”找借口又是另一回事。(荣 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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