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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拳出击 捣毁股市老鼠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6日 21:5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就在今年的10月26日,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第32次基金业联席会"上提出基金监管四个重点,第一条就是"强化公司合规管理,切实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具体内容就是: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三条底线。然而,仅仅过了十几天,在深圳证监局最新的公告里就爆出了三名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案,让人们大吃一惊。这三只“硕鼠”分别是: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公告说,这三名基金经理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目前案件调查正在进行中。究竟何为“老鼠仓”?为什么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能触犯的"老鼠仓"总有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信息联播》对此进行了聚焦报道。

  三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被查

  日前,深圳证监局对辖区14家基金公司基金经理的执业行为进行了突击检查,检查发现,景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韩刚、刘海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深圳证监局立即启动了稽查提前介入程序,随后正式立案稽查。深圳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对基金公司有关人员是否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这三条底线的情况进一步开展主动监管,同时加强对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的通讯渠道、投资交易行为的严格管理等,对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的行为重拳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 深圳证监局采取措施对有关人员是否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进一步开展主动监管同时加强对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对基金经理建“老鼠仓”的行为重拳出击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何为“老鼠仓”?

  在证券市场上,可以说“老鼠仓”是一个比较讳莫如深的词,但它又是行业内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到底什么是“老鼠仓”?所谓“老鼠仓”指的是股市上某些基金经理等投资管理人员在用基金、证券机构等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个人资金在低位建仓,等到公有资金把股价拉升到高位后,个人率先卖出股票获利的一种非法行为。买基金是现在老百姓投资理财最常见的一种方式,大家都觉得基金的收益比较稳定。但让投资者没想到的是,基金操作中竟然有这么多的猫腻,比如说”老鼠仓“,这些经理们低位建仓,高位出货,自己赚的盆满钵满,损害的却是投资者的血汗钱,真的是比老鼠还可恨。

  “老鼠”基金经理为何胆大妄为来“偷粮”?

  如此可恨的”老鼠仓“将遭到怎样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的法律规定,基金经理的“老鼠仓”案件一经查实,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那么,既然有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为什么还会有基金经理敢于铤而走险呢?巨大的利益驱动是“老鼠仓”屡禁不绝的根本原因,在臭名昭著的德隆事件中,参与“老鼠仓”的某证券公司高管亲属获利近千万元,并全部套现。而德隆系股票的最终崩盘,导致了两家证券公司倒闭以及多家银行亏损,总计损失达到数百亿元。著名的垃圾股东方电子和银广夏,则曾经让众多的 “老鼠仓”神奇地变成了百万、千万,甚至是亿万富翁,在这些“老鼠仓”一夜暴富的背后,是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的亏损累累、资不抵债。而这一次,被调查三个基金经理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涉嫌账户金额从几十万元至几百万元不等,那么在这背后,基金公司与此相关的战绩又是如何,我们还需要等待!

  新闻背景:老鼠仓知多少

  那么,近年来,有关部门到底查处了多少起老鼠仓呢?我们也进行了梳理,一起来了解一下。2008年4月21日,证监会开出了近年来首张对基金”老鼠仓“的罚单,涉案的两位基金经理分别是上投摩根基金公司的唐建和南方基金公司的王黎敏。证监会查实,2006年3月唐建利用担任上投摩根研究员兼阿尔法基金经理助理之便,利用其父以及另一第三方帐户,违规炒作新疆众和股票,在基金建仓前买入、又在基金卖出之前先期抛售,非法获利约153万元。 王黎敏则在2006年8月至2007年3月任南方基金基金金元、基金宝元基金经理期间,以类似手段从自己所管理的基金重仓股太钢不锈柳钢股份中,非法获利约150万元。最终,证监会取消了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同时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施7年市场禁入。 今年6月19日,证监会再出重拳,又一个操纵老鼠仓的基金经理被重罚,就是融通基金原基金经理张野,他在2007年到今年2月两年多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先于自己管理的基金买入和卖出股票,为好友所控制的名为“周蔷”的账户,实现盈利近940万元,个人收取感谢费200万元。另外张野还通过为其妻子交易股票获得不当利益。最终,张野被证监会处以没收230万元违法所得,罚款400万元,和终身市场禁入的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今年2月28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张野的行为属于内幕交易罪,情节严重的,是要判处有期徒刑的。但由于张野结束违法行为恰恰是在修正法案出台前10天,因此逃过了牢狱之灾。

  新闻链接:国外打击“硕鼠”有良方

  其实“老鼠仓”等股市内幕操作的违法行为在世界各国和地区都存在,很多国家也认识到打击“老鼠仓”的重要性。比方说,欧美和日本都通过法律严加禁止利用内幕消息个人赚黑钱的“老鼠仓”行为,而且,一旦这些金融硕鼠被抓,面临的处罚将会十分严厉。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07年3月就曾查获了一起基金经理内线交易案,包括8名华尔街专业人士、2名券商交易员以及3家对冲基金参与了“老鼠仓”。这些人使用秘密会议、密码交流、变更手机号码等方式传递信息,而美国监管部门对付他们的方法就是间谍式的长期跟踪。一旦股票经理被提起诉讼,需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的清白。目前,美国的各级证券交易机构都设置了市场监管部门,允许知情人、律师、媒体等向其“报料”。举报消息一旦查实,举报人将可获得最高1000万美元的奖励。 欧洲大多数国家也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打击包括“老鼠仓”行为在内的内幕交易。例如在英国,相关法律规定,经诉讼程序定罪,对内幕交易行为人可判处7年以下监禁或者与犯罪程度相当的罚金,或者二者并罚。 在日本,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就制定了《证券交易法》,明确把内幕交易纳入刑事调整范围之中。2006年,日本又出台了新法规,加大对“老鼠仓”行为的打击力度。2007年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日本广播公司股票“老鼠仓”案作出判决,判处“村上基金”前经理村上世彰入狱两年,罚款12亿日元,约合7000万元人民币,这是日本迄今对“老鼠仓”行为作出的最高罚款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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