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冶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规定》)虽然禁止基金业内销售中的“一次性销售奖励”,但“尾随佣金”的支付却在许可范围。对此,有业内人士担忧:虽然“一次性销售奖励”被禁止,但以何种比例向银行支付“尾随佣金”并无细化规定,这就使得“一次性销售奖励”有转嫁到“尾随佣金”中的可能。
10月13日,证件会发布的《管理规定》对尾随佣金进行初步规范,在充分考虑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各方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基础上,维护合理有序的竞争秩序,逐步形成由市场动态调整各参与主体利益的格局。由于“一次性奖励”可能带来利益冲突,《管理规定》禁止基金管理人向销售机构支付一次性奖励,允许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量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维护费(尾随佣金),用于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据了解,目前基金在与银行销售合作中,银行可以从申购赎回费用、尾随佣金及“一次性奖励”中获取销售费用。某基金销售人士向CBN记者透露,目前,申购费用收取比例为1.5%,一般来说,这部分费用基本上全部由银行获得;赎回费用按照规定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的75%如何分配则由基金和银行自行商议决定。而尾随佣金方面,该销售人士表示:“像2008年那样的熊市,申购、赎回费用少,尾随佣金就成了银行获取销售费用的重要来源,这部分费用银行是一定要收的,且这部分费用的支付对基金开展营销十分重要。”
“禁止‘一次性奖励’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当然是好事,发一只新基金第一年的管理费基本上都给银行了,等于给银行打工。”某小型基金公司销售人士感叹。据记者了解,由于银行的强势,而相比大基金公司,小基金公司在与银行的合作中更为被动。
“出于基金营销的考虑,支付银行尾随佣金是合理的,不过,如果禁止一次性奖励,银行在尾随佣金上提出更高要求仍然可以弥补取消一次性奖励带来的损失。”一位分析人士指出,鉴于此,不排除证监会或有进一步规范“尾随佣金”支付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