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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估值有利保护投资者利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7日 05:2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9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随着A股市场逐渐步入“全流通”时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动将越来越频繁。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相应股票的长期停牌行为将对基金的估值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为了维护基金市场的稳定和持有人的利益,规范停牌股票的估值和提高基金估值的公允性迫在眉睫。

  “指数收益法”估值客观简便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向基金公司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基金估值的备选方案分别有指数收益法、可比公司法、市场价格模型法和估值模型估值法四套。指数收益法主要是根据公开发布的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进而计算基金持有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可比公司法是以与停牌上市公司在所属行业、盈利水平、公司规模等方面具有相似性的公司作为比较基准,以估值日可比公司的股票平均收益率作为股票收益率参考;市场价格模型法是重点考虑股票历史上市场指数的相关性来获得股票价格;估值模型估值法则是通过经典的估值模型(如CAPM、DCF、 Earnings Multiple)等方法来估算股票的参考价值。

  在这四种方法中,可比公司法估值能比较客观反映停牌股票的波动,但是市场上存在同行业具有相同特征的公司,并且这些可比公司存在着合理的市场价格这一前提并非所有的股票都能满足;市场价格模型法是基于统计学的基本原理,可信度相对较低;估值模型估值法不容易为广大普通投资者所理解;相比较而言,指数收益法更为客观、简便,较多考虑了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所属行业的市场表现,也便于普通投资者理解、监督,并且具有不易操纵的优点,因此被有关部门重点推荐。从9月16日基金公司的相关公告来看,大多数基金选用指数收益法作为他们的估值方案。

  估值规范带来积极影响

  2008年9月16日起,基金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将根据停牌股票的具体情况,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推荐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这将对这些基金9月16日的净值造成一定的影响。

  一项不合理制度的消除总会有一定的成本和代价。从长期来看,停牌股票估值方式规范使得基金净值的估值更为公允带来的“利”将远远大于短期净值波动带来的“弊”。之后,投资者不必由于忌惮某只基金持有的停牌重仓股而对该基金“望而却步”,基金管理人不必因为停牌重仓股所埋下的估值问题越来越严重而“寝食不安”,整个基金业也不必因为投机者趋之若鹜的套利行为而深受其害。

  整体而言,基金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规范有助于提高基金交易的公平、公正,保护基金投资者的中长期根本利益;有助于客观反映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实际绩效以及其投资管理水平;有助于我国基金业进一步迈向成熟和完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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