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天津滨海新区探路私募股权基金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1日 09:11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记者:邹兰 张莫 李佳鹏

  6月10日,由天津市政府、全国工商联和美国企业成长协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在天津开幕。共有超过500家来自国内外的股权投资基金,300家中介机构以及1500家优秀企业参加本届为期3天的“融洽会”。新华社发(赵伟 摄)

  6月10日,在天津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有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的话题成了众人关注的热点话题。这些话题,大多都提到不久前国家发改委的一份复函:《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在天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股权投资基金有关政策问题的复函》。作为发改委惟一批准的试点地区,滨海新区注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公司,拟由天津发改委备案管理。专家认为,天津滨海新区的做法代表了今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方向。

  仅一部《合伙企业法》是不够的

  近年来,私募股权基金对于改善我国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的作用日益显现,受到各界重视。200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开始实施,为以有限合伙制为特点的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但与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相关的政策缺失,不是一部《合伙企业法》能解决的。”此间多位学者认为,机构投资者如何实现灵活投资、自然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的税收政策、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否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由哪些部门进行何种方式的监管衔接等等,一系列问题需要政策明确。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吴晓灵在当天的融洽会上呼吁,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她认为,当前的法律已经为私募股权基金的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但仍面临一些困难。比如,中国还没有对合格的私募股权投资人作出界定;在税收方面,现在只有原则,没有全国统一的明确规定;对于私募股权基金,在工商注册方面全国也缺乏统一的规定。

  她指出,作为管理者,政府应该在监管私募股权基金的管理团队上下功夫,而不是在监管基金的份额上费精力。她提议说,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出面成立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此来引导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的健康发展。

  滨海新区正在起草“备案管理试点办法”

  业内权威人士透露,由于还没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办法,一年来全国真正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管理公司名义注册登记完成的并不多。但在天津滨海新区,由于在政策盲点上取得突破,近一年来,已有约40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完成注册登记。

  天津市副市长崔津渡介绍,天津制定的政策涉及两个方面: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制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如何不重复纳税的办法。“这样私募股权基金的个人投资者税率约为10%,而没有政策前的累进税达到40%。”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说。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