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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DII:两年一觉寒流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7日 13:20 中国经营报
作者:巫燕玲 自2006年4月宣布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开闸后至今,两年时间里QDII似乎就在争议中成长。从诞生喝彩,到备受争议,再到如今的遇冷,面对复杂的海外市场,投资者和QDII发行机构的成熟仍旧需要时间。 出海前传 继2006年QDII元年之后,2007年成为了QDII爆炸性发展的一年 2006年4月13日,央行发布了被市场称作“QDII开闸”的五号公告,允许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包括银行、基金管理公司、保险机构等金融保险证券机构,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股票证券及货币市场工具。 QDII一开始的步伐是谨慎的。 央行的五号公告针对三类金融机构的不同特质有条件放行,在额度和投资范围上分别做了规定和限制。 首先起航的是银行类QDII。央行、银监会和外汇局于200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首批QDII资金只限于投资境外固定收益产品,不得直接投资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以及BBB级以下证券。 然而也正是因为投资范围限制,2006年7月底首批银行QDII推出后,一直难以获得投资者青睐,原因在于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收益吸引力相当有限,预期收益率一般在2.6%~8%之间。再加上QDII产品大都以人民币投资,而人民币升值又可能部分抵消QDII产品的收益,因此潜在的汇率风险让QDII产品的吸引力进一步降低,并最终导致了首批QDII产品销售遇冷。首批QDII产品的低收益率甚至导致中国银行的首款QDII产品运行不到5个月,便因遭遇巨额赎回,产品规模连续20日低于最小规模限制而被迫终止。 遭遇收益尴尬近一年后,2007年5月10日,银监会终于扩宽商业银行QDII投资范围,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境外投资范围的通知》,允许其在境外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等产品。银行QDII也因此迎来了一个黄金的发售时期。仅在2007年6月和7月,银行发行的QDII产品多达18只,预期收益率最高达48%。 在银行系QDII风生水起的同时,基金QDII也在加快发展。2006年8月,外汇局发布文件,允许基金公司在证监会批准后向外汇局申请境外证券投资额度,将其所募集的居民外汇资金投资于包括股票在内的投资产品。 不过由于产品风险定位上明显偏向保守,再加上A股行情火爆,第一只基金系QDII产品——华安国际配置也不受青睐,该基金于2006年9月13日至10月20日发行,仅募集了1.97亿美元,而其原定发行5亿。 2007年6月18日,证监会公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银行、证券类机构、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境外证券投资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2007年9月后,基金QDII进入了一个繁荣时期。上投摩根的基金QDII首日募集额度超过了1100亿元人民币,其募集速度之快、额度之大以及配售比例之低创下了历史纪录。南方、嘉实、华夏基金公司旗下的QDII也都分别超额完成任务。继2006年QDII元年之后,2007年成为了QDII爆炸性发展的一年。 截至2007年末,共有50家商业银行、基金公司和保险公司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资格,累计批准投资额度645亿美元。QDII资金流出也在去年10月发生显著逆转,当月即爆发式地汇出159.2亿美元,截至2007年底实际汇出的353亿美元中,仅2007年9~12月就汇出261亿美元。 集体“沦陷” 2006年因投资范围限制QDII遇冷,2007年下半年因海外市场风险QDII集体“沦陷” 然而,没想到的是,QDII火爆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就遭遇了寒流。 如果说2006年QDII遇冷是因投资范围限制所致,那从2007年下半年至今,QDII集体遇寒则是因为海外市场风险。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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