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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5:3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5年11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8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5年12月28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2005年12月28日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设立日期: 2003年4月3日

  法定代表人:符学东

  联系电话:021-50478080

  联系人:黄欣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7%

  德国安联集团

  3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符学东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分配司副处长,国泰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Bruce Kho(许耀发)先生,副董事长,注册会计师。历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分公司亚太区行政总裁,现担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公司(AGI)亚太区董事长。

  (3)先江先生,董事兼总经理,德国基尔大学企业管理硕士,历任德累斯登银行德国法兰克福总部机构投资银行部投资顾问,机构资产管理资深投资顾问,机构资产管理驻远东区代表,德累斯登银行德国法兰克福总部业务发展部资深经理,台湾德盛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担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4)庹启斌先生,董事,经济学博士,历任君安证券营业部经理,君安证券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经理,君安证券香港公司研究策划部经理,君安证券经纪管理部总经理,君安证券债券部总经理,君安证券副总裁。现同时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5)贾绍君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三门峡支行副行长,国泰证券公司郑州营业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郑州营业部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监,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助理兼营销管理总部总监。现同时担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监。

  (6)许冠庠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市物资局局长、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计划委员会副主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7)王丽女士,法学博士。曾在山东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8年到国家司法部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3年受司法部指派筹建中国律师事务中心,任常务副主任、主任,后中心更名为德恒律师事务所,任主任。现任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全球合伙人,德恒律师学院院长、教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研究生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8)Bernd-Uwe Stucken 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他是一位拥有超过15年商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有8年在中国的从业经验。现同时担任Haarmann Hemmelrath & Partner’s and Haarmann Hemmelrath Management Consultants’ 上海代表处的执行合伙人、Sto AG和Seeber公司的董事。

  (9)Thilo Ketterer先生,独立董事,经济管理博士,德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德国NEXIA国际集团审计助理,Carl Zeiss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Technologies(SMT)AG会计主管,以色列Microspec Technologies Inc.董事,现经德国纽伦堡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合伙集团委派至罗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集团驻上海代表处担任首席代表。

  2、监事会成员

  (1)李梅女士,监事长,金融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教育司、金融管理司;历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局办公室主任、证券交易二部总经理。现同时担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2)Eric Chun Hung Lai (黎俊雄),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澳洲执业会计师,财务学博士。历任Taisho Marine & Fir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主任,Sun Alliance Insurance(新加坡)会计师,Swiss Reinsurance(新加坡及香港)会计总监,安联保险亚太区财务总监。现任安联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财务与控制总监。

  (3)古韵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室、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总部,现担任总经理助理兼本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先江先生, 简历同上。

  (2)张维寰先生,副总经理,金融专业硕士。历任山东证券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君安证券公司债券部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联合证券公司副总裁。

  (3)石正同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荷兰银行台北分行协理,日本大和投信(香港)资深投资经理,英国保诚投信(台北)投资长,汇丰中华投信(台湾)投资部副总。

  (4)孙建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学士。历任中信实业银行(北京)本币、外币证券交易员、安联集团德累斯登银行投资管理公司德意志投资信托基金管理公司(法兰克福)基金经理,负责在亚洲新兴市场的股票投资。

  (5)谢荣兴先生,督察长,高级会计师,上海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黄埔营业部总经理、上海万国证券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和交易总监、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董事、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

  4、本基金基金经理简介

  李洪波,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申银万国证券公司证券分析员、投资经理,华夏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大通证券公司营业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2004年10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组合管理工作。2005年12月起任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1月起兼任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基金投资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投资组合管理部负责人、固定收益业务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及高级基金经理1-2人(根据需要)组成。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郑鹏

  电话:010-85238418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7

  (二)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基金托管部成立于2004年7月,内设市场综合室、交易管理室和稽察室3个职能处室,并在上海、深圳分行设立2个托管分部。基金托管部共有员工17人,全部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基金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7年12月末,已托管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基金、万家货币市场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基金等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12只其它受托资产产品,托管各类资产规模150.69亿元。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传真:021-50479059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联系人:茅斐

  2. 代销机构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电话:010-85238512

  联系人:李慧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7

  3.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同上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联系人:田耕

  4. 代销机构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3867 6161

  联系人:芮敏琪

  5. 代销机构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

  联系人: 金芸

  6. 代销机构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 谢平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 王序微

  7. 代销机构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875

  联系人: 肖中梅

  8.代销机构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9. 代销机构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10. 代销机构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11. 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12.代销机构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5912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55

  联系人:杨旭

  13.代销机构:

  名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 0755-82492000

  联系人:盛宗凌

  14.代销机构: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客服中心电话:95558

  电话:(010)65544256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朱庆玲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46楼

  法定代表人: 符学东

  电话:021-50478080

  传真:021-50470826

  网址:www.gtja-allianz.com

  联系人:仲晓峰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联系人: 廖海

  经办律师: 廖海、吕红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0楼

  负责人:蔡廷基

  联系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陈思杰、于荣

  五、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资财务稳健、业绩良好、管理规范的公司来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在股票投资方面的主要投资对象是具有创值能力的公司,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经营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和增长能力。

  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的基本范围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当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上述投资比例将按届时合法有效的法律法规予以修改,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法进行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及投资程序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在股票投资上主要根据上市公司获利能力、资本成本、增长能力以及股价的估值水平来进行个股选择。同时,适度把握宏观经济经情况进行资产配置。具体来说,本基金通过以下步骤进行股票选择:

  首先,通过ROIC(Return On Invested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获利能力,通过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指标来衡量公司的资本成本;其次,将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资本成本指标相结合,选择出创造价值的公司;最后,根据公司的成长能力和估值指标,选择股票,构建股票组合。

  投资管理流程分为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跟踪与反馈、投资核对与监督、风险控制六个环节。

  1、投资研究

  为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研究过程中,将定期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和投资研究联席会,为投资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投资决策委员会对目前宏观经济、金融形势、货币政策、利率水准等总体经济数据及风险预算模型测算的资产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和讨论,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报告进行讨论和表决,决定各基金在一段时期内的资产配置方案。

  基金经理和研究组定期召开的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要讨论可投资股票、确定股票库等,为基金投资提供投资对象。固定收益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研究债券和可转债投资组合的构建与管理。

  2、投资决策

  (1)基金投资策略报告的形成

  风险预算由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定期制定,并进行不定期的调整。数量策略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分析股票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波动特征,利用风险预算模型和原理测算两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的资产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基金经理定期结合风险预算、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走势及投资研究会议的讨论结果拟订《投资策略报告》,阐述自身的投资策略,并明确下一阶段股票、固定收益类证券、现金和融资的投资比例。

  (2)可投资证券备选库的建立和维护

  每季度研究组和基金经理针对不同产业的特征,依据各公司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成长性等,提出可投资证券名单,讨论后确定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并上报投资总监。若证券备选库中公司的基本面有重大变化,研究员应该及时提出最新的研究报告,并通知投资总监,在取得投资组合管理部同意后作相应调整。

  (3)核心证券库的建立和维护

  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名单中的公司进行深入的研究和调研,并出具研究报告,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后列入基金的核心证券库中。

  (4)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组合的建立和维护

  债券研究组和基金经理定期或不定期对交易所、银行间等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等其它金融工具进行研究分析,根据对利率期限结构及其它市场因素的判断,确定固定收益证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对象和范围,并根据证券的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制定或调整投资组合时,原则上须选择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研究员或基金经理对于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须持续追踪其基本面及股价变化,并适时提出修正报告,以利基金经理进行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投资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并对其投资组合负责。

  3、投资执行

  基金所有的交易行为都通过基金交易部统一执行,一切交易在交易资讯保密的前提下,依既定程序公开运作。

  对于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交易指令,交易部经理应暂停执行该等指令,及时通知相关基金经理,并向投资总监、监察稽核部汇报。

  4、投资跟踪与总结

  基金经理定期进行投资总结,对已发生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和总结,为未来的投资行为提供正确的方向。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所管理基金的《投资总结报告》,对其投资组合的表现进行分析,并对投资过程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如果发现基金可投资证券备选库和核心证券库中的证券的基本面情况有变化的,基金经理可提议召开临时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是否要修改备选证券库和核心证券库。

  基金经理根据情况的变化,认为有必要修改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项目方案的,应先起草《投资策略报告》或《重大投资项目建议书》,经投资总监签阅后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决定。

  5、投资核对与监督

  基金事务部交易清算员通过交易数据的核对,对当日交易操作进行复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基金法》、基金合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交易操作,须立刻向投资总监汇报,并同时通报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相关基金经理、基金交易部。

  基金交易部负责对基金投资的日常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

  6、风险控制

  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基金投资管理组织体系内部的风险管理,另一个层次是独立的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对投资管理过程的风险监控。

  投资总监负责基金投资管理全流程的风险控制工作,一方面在投资管理过程中切实贯彻风险控制的原则;另一方面根据独立风险管理机构(包括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的风险评估意见,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和应对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人员切实落实和执行。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为沪深300指数×85%+上证国债指数×15%

  如果今后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可以在经过适当的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该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选股方式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其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基金的平均股票仓位将达到85%,所以,业绩基准中的这一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中高风险,较高的预期收益。

  十二、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8年1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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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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