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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基金持转债未转股 风险准备金扛下2200万损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7:5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上电转债事件”敲响基金管理警钟基金风险准备金扛下2200万损失 证券时报记者 木鱼 本报讯 据记者了解,监管部门近期下发通知,明确了部分基金在所投资的上电转债被赎回过程中损失的处理办法。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因未能及时卖出或转股,造成2200万元损失,该损失由所在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弥补。 今年8月14日是上电转债赎回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由于赎回价格为103.2元,转债收盘价为226.58元,以当日上海电力10.12元收盘价计算,转股对应价值达到228.44元,投资者如果没有卖出上电转债或转股,而被上市公司赎回,则相当于每张债券损失120多元。 据悉,有3家基金公司旗下的5只基金产品未能及时卖出上电转债或转股,从而带来2200万元投资损失。业内人士测算,上述基金被赎回的可转债约为18万张,占到了被赎回可转债总张数的三分之二。 此次基金“上电转债事件”属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首次用于弥补投资损失。在去年8月份开始实施的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中规定,风险准备金在基金管理费中提取5%,用于赔偿因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由于损失全部由基金公司承担,上述基金的基金持有人在这次事件中没有发生任何损失,显示出基金公司风险准备金制度在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上的积极作用。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事件表明了部分基金公司在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的漏洞。上述基金公司投资部门、交易部门和监察部门在此次事件中都未能及时发现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基金公司自身承担。 记者从多家基金公司了解到,一些基金公司近期纷纷自查基金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中的漏洞,加强对基金公司从业人员的教育,以及密切关注可转债、权证等相对复杂的金融产品投资中的问题,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相关报道: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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