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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报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资源 基金代码:162607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1月26日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93,668,448.59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6年4月7日 投资目标:本基金以长期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发展为立足点,重点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股票,以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投资管理的决策依据和决策程序 (1)投资决策依据 本基金依据以宏观经济分析模型(MEM)为基础的资产配置模型决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运用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等分析系统及RPP、FVMC等选股模型作为个股选择的依据,同时依据以BARRA Aegis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系统和回报分析系统为核心的基金风险绩效评估体系进行投资组合的调整。 (2)投资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讨论和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问题,包括确立各基金的投资方针及投资方向,审定基金财产的配置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召开前,由基金经理依据对宏观经济走势的分析,提出基金的资产配置建议,交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一旦做出决议,即成为指导基金投资的正式文件,投资部据此拟订具体的投资计划。 投资部是负责管理基金日常投资活动的具体部门,投资总监除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的职责外,还负责管理和协调投资部的日常运作。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是投资部常设议事机构,负责讨论研究计划、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方案、基金投资组合构建或调整方案、基金资产运作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投资研究室负责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和投资品种研究,编制、维护股票库和买进名单等投资证券备选库,建立与维护景顺长城“股票研究数据库(SRD)”与债券研究资料库,并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研究联席会议、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提供投资决策依据。基金投资室负责拟订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资产配置、行业和板块分布方案,重大投资项目提案和投资组合方案等报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其中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决议具体承担本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风险控制委员会作为风险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各部门总监组成,负责基金运作风险的评估和控制,指导业务方向,并接受、审阅监察稽核报告,基于风险与回报对业务策略提出质疑。投资部绩效评估与风险控制室负责投资组合风险与绩效的定期评估。法律、监察稽核部部负责基金日常运作的合规控制。 本基金决策投资过程为: (i)由基金经理依据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判断,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ii)投资决策委员审核基金经理提交的资产配置建议,并最终决定资产配置方案; (iii)投资部依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按流程筛选出个股,由投资研究联席会议集体决定个股配置方案; (iv)投资研究联席会议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如无异议,由基金经理具体执行投资计划。 2、投资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1)资产配置 本基金是一只高持股的股票型基金,对于股票的投资不少于基金资产净值的6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 (2)投资管理方法 本基金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选股策略,同时结合“自上而下”的研究以确定投资范围及进行资产配置,其具体步骤主要包括: (i)确定备选投资股票域 根据既定的自然资源与垄断优势的定义和判别标准,确定符合投资标准的行业及各级子行业或上市公司,作为备选投资域(Stock Universe)。 (ii)构建监控名单 针对具有自然资源与垄断优势的公司的基本面特性,重点运用净资产收益率ROE、市盈率PE、价格比营运现金流P/OCF指标对备选投资股票域中的上市公司进行甄选,构建股票监控名单。 (iii)制定买入名单 在确定的股票监控范围中,从业务价值、市场价值、管理能力、自由现金流量与分红政策四个方面结合必要的合理性分析对上市公司的品质和估值水平进行鉴别,确定股票买入名单。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新华富时200指数×80%+中国债券总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城市广场中信大厦16层 邮政编码:518031 法定代表人:徐英 信息披露负责人:赵鹏 电 话: (0755)82370388-879 传 真: (0755)25987352 电子邮箱:xxpl@invescogreatwall.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0755-82370688 网址: www.invescogreatwall.com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 邮政编码:100037 法定代表人: 项俊波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网址:www.abchina.com 本基金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半年度报告登载在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并置备于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二、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重要提示: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2、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比较 备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5%至95%;债券投资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至35%,投资于具有自然资源优势以及垄断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的股票比例至少高于股票投资的80%。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2006年1月26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06年4月25日为建仓期。建仓期满至今,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三)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截止2007年6月30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景系列基金下设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本基金聘任基金经理如下: 陈晖先生,英国爱丁堡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至2005年1月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部投资经理。自2005年1月起加入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二)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的管理始终都能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本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程序、投资权限等各重大方面均符合规定的要求;交易行为合法合规,未出现异常交易、操纵市场的现象;未发现内幕交易的情况;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基金各种账户类、申购赎回及其他交易类业务、注册登记业务均按规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或违反基金合同的行为。 (三)基金运作情况回顾 行情回顾和分析 07年上半年沪深300指数上升84.4%至3764.08点,上证综指上升42.8%至3820.70点。宏观经济高速成长、牛市财富效应的全面扩散、上市公司盈利超预期增长等因素推动市场继续大幅度上升后,高估值水平的压力、针对充裕流动性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等市场治理措施的影响导致市场从过热状态中逐步冷静,5月底6月初市场进入调整阶段。 市场结构方面,绩差公司与小市值公司在高成长预期与重组预期的推动下,股价暴涨,市场表现远远超越大市值绩优公司,到5月中,超过700只股票涨幅在100%以上;同样地,6月的调整中这些股票的跌幅也远远超过大盘,大市值绩优公司则明显抗跌。 市场制度的变化值得关注,包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打击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大市值蓝筹公司上市、基金规模超大型化趋势等。 基金运作情况回顾 本基金期间内基本维持原有的投资组合结构,坚持投资于价格合理的成长股、价值股和收益类股票,继续长线持有具有资源优势和行业垄断地位的龙头企业的股票。重点持有金融服务业、钢铁、商品零售、消费品类蓝筹股,并保持股票的较高仓位。期间本基金收益率为58.22%,超越基准0.57个百分点。 (四)市场展望与投资策略 市场展望 从05年下半年到今年上半年,市场的连续上升已经持续了约24个月,尤其是经过今年上半年的上升,整个市场的估值已经到了一定的高度,不仅绩差、小市值公司如此,绩优、大市值公司股价也多反应了未来2年的增长。尤其与周边市场相比,估值压力不容忽略,这是制约市场上升的最重要因素。 不过,过去两年推动市场上升的健康的因素仍然存在,包括:快速稳健增长的宏观经济;人民币持续升值;宏观政策推动经济结构由“投资拉动”、“外需拉动”向“内需拉动”逐步转型;股改完成后上升公司具有更好的经济代表性;国有企业市值考核机制的逐步建立与成熟;以央企为龙头的资产注入与整合;上市公司管理层股权激励措施的逐步实施等等;这些因素对市场的推动作用仍然存在,不过,我们需要认清的是,这些因素产生影响的过程与时间会比市场预期的更长或更复杂,理性预期需要较长时间方能得以实现。 另外,针对可能过热的宏观经济及潜在的通胀压力和升值压力,宏观政策可能趋紧,不可避免对经济结构和资本市场造成影响。而管理层对证券市场的针对性政策的主要目的仍将是保证健康发展,不会对市场产生根本的方向性的影响。 我们认为,市场将在高估值压力、趋紧的宏观政策、高盈利增速、优质资产注入与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因素的共同驱动下,经过一定时间的结构性调整后有望继续向上。 下阶段投资策略 由于对A 股市场优质公司的长期增长保持较为乐观的态度,同时认为,目前短期估值偏高的风险可以通过这些公司盈利持续增长得到有效化解,因此我们将保持较高的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从产业结构看,在宏观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消费服务业面临较好的政策环境和发展前景;伴随国内宏观经济的增长和金融体制改革,金融服务业焕发了巨大的活力,在盈利快速增长的同时,提供了分享人民币长期升值机会;借助技术进步和国内制造能力的整体提升,具备核心竞争优势的装备制造类企业拥有长期增长潜力。此外,部分周期性行业企业盈利大幅超预期,估值具有吸引力。 因此,我们将重点关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成长性,坚持在金融服务、消费服务及优势制造类企业的核心投资,同时结合行业景气周期的变化,积极调整对周期性行业的投资比例。上述这类企业有着较高的垄断优势或自然、渠道资源,将是本基金重点投资的领域。 四、托管人报告 在托管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0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本托管人认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7年8月22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附注 1 本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2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和更正金额。 3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84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自2005年6月13日起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此前按10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d)基金买卖股票于2005年1月24日前按照2%。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5年1月24日起减按1%。的税率缴纳,自2007年5月30日起,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 (e)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本报告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证券交易及交易佣金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6,953,307.92元(2006年同期:7,139,686.02元)。 (4)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 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托管费2,825,551.36元(2006年同期:1,189,947.66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89,313,142.21元(2006年6月30日:58,359,891.66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253,681.84元(2006年同期:1,400,586.31元)。 (6)关联方持有基金份额情况 A. 本基金之基金管理人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以及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在2007年6月30日及2006年12月31日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5、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无流通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累计买入金额前20名的股票明细 累计卖出金额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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