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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8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产品概况

  (一)、基金概况

  (二)、基金的投资

  (三)、基金管理人

  (四)、基金托管人

  (五)、信息披露

  (六)、注册登记机构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除特殊注明外,单位:人民币元)

  提示: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提示: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净值表现

  A、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B、图示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表现

  注: 1、本基金于2006年9月6日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2、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按照招募说明书约定,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的时间内达到这一投资比例。截止2006年12月6日,本基金已符合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四、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简介

  (1)基金管理人简介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1998年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旗下共管理了基金安信、基金安顺、基金安久3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华安中国A股、华安富利、华安宝利、180ETF、华安成长、华安宏利、华安国际配置等8只开放式基金,管理人民币资产规模达到604.36亿元、美元资产1.88亿美元。

  (2)基金经理简介

  尚志民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0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在上海证券报研究所、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曾先后担任公司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基金安顺、基金安瑞、华安创新基金经理。现任基金投资部副总监、基金安顺和华安宏利基金经理。

  陈俏宇女士: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1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曾在上海万国证券公司发行部、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行业部工作。2003年10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高级研究员和专户理财部投资经理,现任基金安顺和华安宏利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上半年股票市场继续大幅度上涨,整体市场气氛热烈但较为浮躁,市场整体估值水平也大幅度提高。在热点不断涌现的同时市场呈现非理性繁荣之际,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的提高促发了投资者对这种非理性繁荣的恐惧和担忧,部分股价虚高的投机性个股迅速下跌,但同时具备竞争优势和业绩支撑的蓝筹股在市场调整后却表现突出,市场理性投资的氛围有所恢复。

  在此期间,我们秉承价值投资理念和相对积极主动的操作风格,围绕宏观经济格局和市场估值结构的变化,对组合进行适度的动态调整。随着本基金规模的快速增加,在保持对有色金属行业、交通运输业和装备制造业重点配置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了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的配置比例。

  展望下半年,我们认为在投资操作上将面临很大的挑战,一方面,在宏观经济可能趋向过热的过程中,伴随流动性过剩、通货膨胀等问题的突出,宏观管理部门的调控措施将更加严厉和多样化,可能导致部分行业的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同时,下半年预计市场扩容速度会提高,部分“大非”、“小非”股票开始进入流通,将导致市场股票供给迅速增加,由此而引发的市场波动将更难以把握。另一方面,A股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趋高,资金不断涌入,令我们面对着投资标的选择的难题。

  考虑到流动性过剩、人民币升值、通货膨胀预期提高等因素,我们认为,资产重估可能成为一个中长期的过程。对于那些拥有资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如矿产资源、土地资源等的上市公司,其价值将随着市场认识的深化不断得到认可。当前国内居民消费能力增强、消费升级的趋势,使拥有品牌、渠道和技术优势的消费及服务企业更容易在满足内需的同时取得内涵式的增长。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票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注入及整合行为明显增多,这些改变公司经营资产及质量进而改变其未来增长预期的投资机会也将较多呈现在市场中。在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 “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任务,节能环保和新能源方面的投资机会值得关注。我们将不断选择管理优秀、业绩增长持续性及稳定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纳入组合,注重组合的估值管理,在整体市场估值水平趋高的同时寻求一定的安全边际。

  五、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华安宏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宏利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安宏利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安宏利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发现个别监督指标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并及时通知了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了调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未造成损害。

  由华安宏利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六、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除特殊注明外,单位:人民币元)

  (一)、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

  (二)、经营业绩表

  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三)、收益分配表

  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四)、净值变动表

  自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五)、会计报表附注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编制,会计报表披露的方式则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进行编制及披露。

  1.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

  除主要税项外,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一致。

  主要税项的变更内容如下:

  基金买卖股票按照3%。的税率征收印花税。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3%。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无。

  3. 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1). 关联人、关系、交易性质及法律依据列示

  (2).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通过上述关联方席位进行股票、债券和回购交易。

  (3). 本报告期本基金与关联人未进行银行间市场债券买卖和回购交易。

  (4). 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对本基金进行投资。

  (5). 关联方报酬

  1、 基金管理人的报酬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1.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费51,204,694.94元。(2006年9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8,977,350.73元)

  2、 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 = E×0.25% ÷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8,534,115.84元。(2006年9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1,496,225.16元)

  (6).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62,743,444.75元。(2006年12月31日:16,281,701.93元)本报告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531,973.88元。(2006年9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6年12月31日:1,414,010.38元)

  (7). 基金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②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无。

  4. 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1)、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股票列示如下:

  ①本基金流通受限、不能自由转让的资产有获配的新股和配股。在估值时如果该股票还未上市,则按成本计价;如已上市,则按当日收盘价计价。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2)、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流通受限债券列示如下:

  本基金截至2007年6月30日止无流通受限债券。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二)、报告期末股票投资组合

  1、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股票明细

  1、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http://www.huaan.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本期累计买入、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二十名股票明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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