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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例分红死穴:怎能强行变现收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 11:56 理财周报
理财周报记者 李晔斌 今年1-7月间共有30只基金进行了大比列分红(每10份分红10元以上),有的基金公司干脆冠以名之“归一分红”。 分红对于基金持有人来说等于是获得实实在在的现金收益,而大比例分红只是把基金获利的一部分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投资者,等于“羊毛出在羊身上”,基金投资者拿到的是本来就属于自己的钱,并没有得到额外收益。 此外,大比例分红对基金正常运作会造成较大影响,分红使得基金不得不面临抛售股票的压力,如果多只基金同时抛售股票还有可能给市场带来一定的下跌压力。如果投资者并不想分红而选择分红再投资,还会增加交易成本。 一位业内人士向理财周报记者分析说,按照现行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只有已实现收益可以进行收益分配。而采用大比例分红的方法,在已实现收益数额较小、未实现利得数额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分配已实现收益来降低基金份额净值,其效果并不理想。 他指出,如果为达到大比例分红的目的,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强行地将未实现利得短期内变现为已实现收益,这是潜在地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使得投资者可能丧失相应投资机会。 申银万国一位分析师也指出:“大比例分红的现金需求使得基金不得不抛售一些原本还可以继续上涨的股票,随后大量涌入的新进申购现金也令基金不得不追涨买股票建仓,老持有人利益会受到很明显的影响。”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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