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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05:4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将于2007年8月20日正式开通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一、适用范围 该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信诚四季红",代码:550001(前端))和信诚精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信诚精萃",代码:550002)之间的基金份额,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 该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中申购的基金份额。 二、办理时间 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三、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1、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 中国保险大厦8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51085168,021-68649768 公司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33 中国建设银行网址:www.ccb.com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更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业务说明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募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直接自由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并已公布可以实施转换业务的其它开放式基金,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未知价"原则,转出、转入均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转出金额与转入份额。 3、基金转换只允许在前端收费基金之间或后端收费基金之间进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或将后端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 4、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费率区间按单笔转换时的金额确定。投资者在T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不按照转换的总份额计算其转换费用。 5、投资者可在任一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转入目标基金销售的销售机构处办理基金转换。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6、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7、经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从转换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9、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单笔转换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转换完成后,当某基金账户转出基金份额余额低于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强制将该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全部赎回。强制赎回业务与日常赎回业务的费率标准及处理方式相同。 10、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者转换基金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权益转换的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通常可自T+2日(含该日)后向业务办理网点查询转换业务的确认情况,并有权转换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11、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换业务与赎回业务按同比例确认,未确认部分按失败处理,不支持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五、转换原则与费用 1、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并将该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 2、转换时根据转换出基金与转换入基金的申购费的高低收取补差费用,申购费补差费用的具体费率根据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表确定,其中对转换申购补差费按价外法收取, 转换入份额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转换入金额=B×C×(1-D) /(1+G)+F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 / E 其中,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赎回费率表 (表一) 转出基金 转出基金持有年限(Y) 转入基金 赎回费率 信诚四季红 Y<1年 信诚精萃 0.5% 1年≤ Y<2年 0.2% ≥2年 0% 信诚精萃 Y<1年 信诚四季红 0.5% 1年≤ Y<2年 0.2% ≥2年 0% 申购费补差费率表 (表二) 转出基金 转换金额(万) 转入基金 补差费率 信诚四季红 M<100 信诚精萃 0.3% 100≤M<200 0.2% 200≤M<500 0.1% M≥500 0% 信诚精萃 M<100 信诚四季红 0% 100≤M<200 200≤M<500 M≥500 注: M = 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1-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若两只基金都是通过网上交易申购的,则办理基金转换时补差费为零。 六、举例说明 1、信诚四季红转为信诚精萃 例1:某投资者将持有半年的信诚四季红(前端)10万份转换为信诚精萃(前端),假设转换当日信诚四季红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8元人民币,而信诚精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8元人民币,则: 转换时收取的费用包括两部分:赎回费用(见表一)0.50%和申购费补差费用0.30%(见表二)。 转换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5) /(1+0.003)=100,000×1.0218×0.995/1.003=101,365.00 元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101,365.00÷1.0618=95,465.25份 2、信诚精萃转为信诚四季红 例2:某投资者将持有半年的信诚精萃(前端)10万份转换为信诚四季红(前端),假设转换当日信诚精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18元人民币,而信诚四季红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618元人民币,则: 转换时收取的费用包括两部分:赎回费用(见表一)0.50%和申购费补差费用0.00%(见表二)。 转换入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5) /(1+0.000)=100,000×1.0218×0.995/1.000=101,669.10 元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101,669.10÷1.0618=95,751.65份 七、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信诚四季红基金和信诚精萃成长基金之间的转换;本公司其他基金以及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规则,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媒体公告。 3、投资者欲了解其他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51085168/021-68649768。 4、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6日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中国 农业银行卡基金网上交易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投资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为“农业银行”)合作,面向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持卡人推出基金网上交易业务。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卡的投资者,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按照网上交易栏目的相关提示即可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07年8月18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 农业银行全国地区的金穗卡(借记卡、准贷记卡)持卡人。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支持网上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 四、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开户、认购、申购、赎回、撤单、转换、修改分红方式等业务。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或申购本公司基金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申购费),追加认/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申购费)。 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五、操作说明 1、持有农业银行金穗卡的个人投资者,首先在农业银行网站开通电子支付卡功能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prufunds.com.cn),按照提示申请开户。 2、完成上述手续后,个人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 六、交易费用 持农业银行金穗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将实行优惠费率,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赎回费率依照基金相关公告中的规定执行,相关费率与网下(柜台模式)相同。 本公司可根据基金合同以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七、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八、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citicprufunds.com.cn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021) 51085168 / 68649768 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8月1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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