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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05:31 中国证券报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通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07年7月30日起,中信金通证券将代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80001)、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10081)、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10080)、长盛中证100指数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19100)、长盛同智优势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160805)、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为:080011)的销售业务。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省、直辖市的14个城市20家证券营业部、17家证券服务部的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以及不同基金产品间的相互转换等业务。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上述业务的城市包括:杭州、萧山、临安、金华、诸暨、

义乌、温岭、余姚、嘉兴、海宁、湖州、北京、上海、深圳。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 公司各营业网点

  2.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www.bigsun.com.cn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571-96598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联系人:龚晓军

  电话:0571-85783750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自2007年7月30日起,渤海证券将代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80001)、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10080)、长盛中证100指数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19100)、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为:080011)的销售业务。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营业网点接受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开放式基金申购与赎回,以及不同基金产品间的相互转换等业务。

  渤海证券办理上述业务的城市包括:天津、北京、上海、西安、郑州、太原、福州、济南、重庆、深圳、广州、苏州。

  投资者可以拨打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022-284555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联系人:徐焕强

  电话:(022)28451883

  公司网址:www.ewww.com.cn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7日

  同盛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我司所管理的同盛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盛”,基金代码:184699)截至2007年6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223,791.30万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实施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同盛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它相关的规定,我司拟定了基金同盛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基金同盛的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盛截至2007年6月30日实现净收益2,181,057,831.07元,期初未分配净收益866,855,191.65元,基金同盛于2007年4月4日进行了2006年度收益分配,共计810,000,000.00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可分配收益为2,237,913,022.72元。

  基金同盛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200,000,000.00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占2007年6月30日可分配收益的53.62%,未分配基金净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基金同盛2007年6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5559元,收益分配后,经调整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1559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7年8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盛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1日

  除息日:2007年8月2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07年8月2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红利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城建大厦A座20-22层

  邮政编码:1000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同益证券投资基金

  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我司所管理的同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益”,基金代码:184690)截至2007年6月3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180,214.09万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实施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同益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的规定,我司拟定了基金同益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基金同益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同益截至2007年6月30日实现净收益1,734,987,511.89元,期初未分配净收益707,153,432.67元,基金同益于2007年4月4日进行了2006年度第二次收益分配,共计640,000,000.00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可分配收益为1,802,140,944.56元。

  基金同益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800,000,000.00元(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确认数据为准),占2007年6月30日可分配收益的44.39%,未分配基金净收益部分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基金同益2007年6月30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8793元,收益分配后,经调整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4793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至2007年8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同益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三、权益登记日和除息日

  权益登记日:2007年8月1日

  除息日:2007年8月2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部分基金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07年8月2日通过投资者托管的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部分基金份额应得现金红利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

  城建大厦A座20-22层

  邮政编码:100088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公司网址:http://www.csfunds.com.cn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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