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久证券投资基金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5日 03: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所管理的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安久”)截至2007年7月19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494,293,264.16元。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基金决定实施本年度的收益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议定了基金安久2007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至2007年7月19日,基金安久可供分配收益为494,293,264.16元。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450,000,000.00元,占可供分配收益的91%。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共同发布的财税字[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基金收益,暂免征所得税。

  二、收益分配对象

  2007年7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安久的全体持有人。

  二、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权益登记日:2007年7月30日

  除息交易日:2007年7月31日

  红利发放日:2007年7月31日

  三、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发放的现金红利于2007年7月31日通过投资者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账户。

  2、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现金红利由管理人、托管人直接办理发放手续。

  四、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50099。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7月25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安久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安久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久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安久基金持有人大会于2007年6月29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07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具体费用明细如下: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7月23日下发了《关于核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0号),同意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安久基金实施转型。

  为实施安久基金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安久基金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的具体时间和方式,并可以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安久基金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安久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安久基金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安久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将于基金开放集中申购之前公告。

  2、关于安久基金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安久基金于2007年7月25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2005年修订)》、《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安久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3、关于原安久基金持有人的赎回

  安久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原安久基金份额持有人转为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安久基金终止上市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结束后,基金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原安久基金持有人可办理份额赎回。

  四、备查文件

  1、《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附件一:《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安久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210号)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