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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领先企业基金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0日 08:48 中国证券网
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称"《基金合同》")和《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630001)自2007年7月25日起开始办理申购业务。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国际投资大厦C座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国际投资大厦C座15层
直销电话:010-66091580
直销传真:010-66090700
客服电话:400-700-8880,010-58553055
网址:www.h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4)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931-4890619
网址:www.hlzqgs.com
(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6)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7)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71-87901953
网址:www.stocke.com.cn
(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351-8686868
网址:www.i618.com.cn
(1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17)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71-96336
网址:www.ctsec.com
(1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555
网址:www.lhzq.com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10-66045555
基金热线:010-66045678
网站:www.txsec.com
www.txjijin.com
二、日常申购安排
1、申购的时间
申购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日,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规定。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2、基金投资者范围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3、申请申购的金额限制
(1)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首次申购的金额限制,调整前的3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
4、申购费率
(1)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区间 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5%
50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以下 1.2%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本公司网站、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等媒介公开披露上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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