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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民红利(560002)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9:13 中国证券网
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本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投资者购买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与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截止日为2007年5月21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7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4日复核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192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电话:010-63105556
传真:010-63100588
联系人:黄欣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0%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5%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25%
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1)翁振杰:董事长,男,1962年生,工学硕士,曾任解放军通讯工程学院教官。历任重庆益民信息系统工程公司副总经理、陕西国力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和投资管理工作近20年,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2)华家蓉:董事,女,1973年生,大学本科,曾任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橡胶厂长秘书、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江津:董事,女,1962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深圳市彩电总公司会计师、北京市审计局宣武分局审计员,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江彪:董事,男,1964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新纪元物资流通中心总经理,现任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5)王良平:董事,男,1963年生,大学本科,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财务部助理员、宏大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57138部队后勤部财务科会计师等,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6)陈重:独立董事,男,1956年生,金融学博士,曾任中国企业家协会研究部副主任、主任、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副理事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职,现任中国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7)吕益民:独立董事,男,1962年生,经济学博士,曾任山西师范大学教师、北京联想集团资产管理部经理、北京京华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副总裁、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融公司总经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战略发展部副主任,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副总经理。
(8)洪荣光:独立董事,男,1947年生,企业管理学硕士,曾任H&D汗茂风险投资公司(台湾)董事、坦普登开发中国家投资信托基金(卢森堡)董事、台湾指数基金公司(英国)董事,现任亚洲环球证券公司(香港)董事长、亚洲环球证券公司(台湾)董事长、富兰克林坦普登信托基金公司(卢森堡)董事、信安银行(菲律宾)董事。
(9)巨家仁:独立董事,男,1942年生,工学学士,曾任兵器工业部工程师、副处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现已退休。
2、监事会成员
(1)廖克难:监事长,男,1962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重庆分行外汇信贷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中国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副行长、行长,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庄燕:监事,女,1962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财贸部经理、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部经理、大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北京中关村科学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3)吴晓明,监事,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总参六十一研究所数据通信研究室科研人员、 SYBASE软件(中国)公司工程师,现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经理
3、经营管理层人员情况
(1)刘义鹏:总经理,男,1963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处级秘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调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处长等职。曾任全国人大财经委证券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成员。从事金融、法律、证券、基金监管等金融相关领域工作18年。2005年12月始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宋瑞来: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男,195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和印度孟买人口国际研究院双硕士,曾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1992年开始涉足证券投资管理,曾任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健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具有13年证券投资管理工作经验。2005年12月始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07年3月始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督察长
刘伟:督察长,男,1967年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山西省计划与发展委员会助理研究员、光大国际投资咨询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光大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2005年12月始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5、基金经理及助理
赖晶铭:本基金基金经理,1971年生,经济学硕士,12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就职于中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业务部,1997年3月至1998年2月就职于大鹏证券北京投资银行部,1998年2月至1999年2月就职于海通证券北京投资银行部,1999年2年至2005年11月就职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策划部研究员、汉兴基金经理助理、汉鼎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动态平衡基金经理助理、汉兴基金经理。2005年12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6年11月21日起任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郑可成: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1年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2001年7月至2005年2月闽发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2005年10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公司,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助理,2006年年11月21日起任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刘义鹏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宋瑞来先生、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张涛先生、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刘忠卫先生、首席分析师高广新女士、投资管理部总经理赖晶铭先生。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成立时间:1992年10月14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10-85238418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郑鹏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7
(二)基金托管业务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基金托管部成立于2004年7月,内设市场综合室、交易管理室和稽察室3个职能处室,并在上海、深圳分行设立2个托管分部。基金托管部共有员工13人,全部具有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基金托管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7年3月末,已托管长城货币市场基金、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基金、万家货币市场基金、诺安中短债基金、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基金等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5只其它受托资产产品,托管各类资产规模65.93亿元。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南路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6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电话:010-63105556
联系人:孟旭
公司网址:www.ymfund.com
2、代销机构:
(1)华夏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038
联系人:刘伟娜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2)北京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B座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B座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杨永杰
联系电话:(010)66426466
传真:(010)66426495
客服热线:(010)96169
(3)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 纽曼
联系人:周 勤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8811
传真:(0755)82080714
客服热线:95501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陶礼明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1118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联系电话:010-66599805
公司网址:www.cpsrb.com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韩星宇
联系电话:(021)62580818
传真:(021)62583439
客服热线:400-8888-666
(6)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热线:(010)68016655
(7)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人:盛宗凌
联系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062
客服热线:4008888555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a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9)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谕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谕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22-25层
法定代表人:蒋辉
联系人:杨卓颖
联系电话:(023)63786397
传真:(023)63786312
(10)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联系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11)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办公地址:常州延陵西路59号常信大厦18、19楼
法定代表人:顾森贤
联系人:龙涛
联系电话:(021)50588876
传真:(021)50586660-8880
客服热线:北京(010)86525005,上海(021)62196752
(12)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总机:(010)65183888
公司网站:中信建投证券网 www.csc108.com
(1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人代表:张华东
客服电话:025-8336788
(14)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中河南路11号万凯庭院商务楼A座
法定代表人:刘军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571-9659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571-85783771
联系人:龚晓军
联系电话:0571-85783750
网址:www.bigsun.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联系人:廖海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818室
办公地址:北京西长安街88号首都时代广场818室
法定代表人:腾英超
电话:010-83915599
经办注册会计师: 梁晓燕、边雨辰
四、基金的名称
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侧重投资于具有持续高成长能力和持续高分红能力的两类公司,并且通过适度的动态资产配置和全程风险控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中等风险水平下的资本利得收益和现金分红收益的最大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40%-85%,债券、央行票据、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资产的配置比例为15%-6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投资于红利股和成长股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资金供求和估值水平是决定证券市场运行趋势的主要因素。基金管理人将深入分析各个因素的运行趋势及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机制,综合判断股市和债市中长期运行趋势,据此进行资产配置。
(2)风格轮动策略
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趋势强弱的判断来积极主动地配置红利和成长两种类型的股票。红利股与成长股在股票资产内的基准配置比例为40%:60%,在市场的不同时期配置比例可上下浮动十个百分点。在市场处于强势时,采取积极成长策略;在市场处于弱势时,采取稳健红利策略。在市场处于震荡状态时,采取红利成长平衡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采用系统化、专业化的选股流程和方法,利用益民红利股优选系统和益民成长股优选系统,精选出具有持续高分红能力和持续高成长能力的股票进行投资。
(1)红利股选股策略
A 红利股的初选
在全部股票中,剔除流动性严重不足的股票后,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进入红利股初选库:
最近三年内至少有两次现金分红,并且其平均税后现金股息收益率高于同期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的个股进入红利股初选库;
最近三年内至少有两次现金分红,其现金股息收益增长率连续3年保持非负的个股进入红利股初选库;
在上市时间不足三年的个股中,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市盈率和市净率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且具有充裕的股权自由现金流,预期税后股息收益率高于同期税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的个股进入红利股初选库。
B剔除恶性分红
一般说,恶性分红有两种:一是分红超过利润;二是大股东将配股增发所得现金作为红利分配。基金管理人考察红利股初选库中个股最近一次分红行为,如果确属恶性分红行为,则必危害上市公司接下来的盈利增长以及未来的分红行为。将已发生恶性分红的个股从初选库中剔除,从而形成红利股备选股票库。
C 五维基础指标分解
针对红利股备选库,本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综合各类内外部信息,去伪存精,进行基础的财务分析和预测,提供预测的净利润数据和股权自由现金流数据,并不断修正。在历史数据和预测数据的基础上,定期计算备选股票库中股票的历史和预期的五维指标:派息比率、股权收益率、股息/股权自由现金流、市盈率、市净率。这种指标分解旨在从股息的复杂性中寻找有利于获得超额收益的机会。一是公司分红能力,包括盈利能力和现金流状况;二是公司分红意愿,主要是股息支付率;三是公司估值水平,股价作为分母,直接影响股息收入率水平。本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根据五维指标的分解结果和相应的市场环境,设立进入红利股核心股票池的最低限制性条件。
D 精选核心红利股股票库
基于上述针对个股的专业研究和测算,结合实地调研,基金管理人投研团队从备选库中精选出具有稳定的股权收益率增长预期、充裕的股权自由现金流、较为透明稳定的股利支付意愿、且目前被市场低估的个股形成红利股核心股票池。
(2)成长股选股策略
成长股侧重选取由垄断资源优势、规模经济、品牌、供应链管理能力、核心技术、产业整合这六大因素驱动的持续高成长股票,预期未来两到三年内的净利润增长率在2倍的GDP增长率以上。
成长股选股策略的流程框架如图1所示,采用行业成长评估和企业成长动因分析互动的逻辑体系来选取成长股备选库,并在此基础上通过量化的预测和估值分析,选取成长股核心股票池,并为核心股票池内的股票投资设置安全边际。
图1:成长股选股策略流程图
3、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
为有效控制股票投资风险,在投资上保持必要的灵活性和运作空间,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显著提高投资组合收益,本基金进行适度资产配置,进行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品种的投资,并主要通过类属配置与券种选择两个层次进行投资管理。
在类属配置层次,结合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根据交易所市场与银行间市场类属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最优权重;
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变化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具体策略有:
(1) 收益率预期策略
债券收益率的变化直接决定了债券价格的变化。因此对债券收益率变动趋势的预期成为投资最重要的决策依据。本基金投资于预期收益率下降的期限品种,并回避预期收益率上升的期限品种。对相邻期限收益率差距较大的品种,在预期收益率无太大变化的情况下,还可进行骑乘投资。
(2) 收益率曲线策略
收益率曲线又称为期限结构,是将具有不同期限的债券收益率关系用坐标图曲线来表述。在目前的中国债券市场上,由于存券数量的不足和期限品种的缺乏,造成了收益率曲线在一定程度上的扭曲。本基金利用现代的金融工程技术,拟合一条收益曲线。通过寻找收益率曲线上扭曲的部分,投资于价值被低估的部分,等待其回归理性。
(3)久期管理策略
债券的久期即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化的敏感程度。久期分为单券种的久期管理和组合久期管理。对于单券种而言,在同等收益率水平之下,选择久期较短的品种以减少风险。对于投资组合而言,通过对未来收益率变化的预期,相应的调整组合的券种结构,并通过情景预测和压力测试,在预期收益率上升时适当缩短久期,而在收益下降时适当加长久期。
(4)类别配置策略
类别配置策略主要包括资产类别选择、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的适当混合以及对这些混合资产进行的适时管理。我们主要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通过情景分析和历史预测相结合,对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债券、现金类资产,国债、企业债、金融债和可转债之间进行类别配置,确定最能满足投资者风险-回报率要求的资产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本基金将主要投资满足个股精选条件的公司发行的权证。
本基金可以持有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被动获得的权证,并可以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卖出该部分权证或行权。
本基金可以根据权证投资策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随着我国权证市场的发展,在以后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也将投资除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之外的其他类型的权证,以实现投资目标。
(二)投资决策
1.资产配置决策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向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交《投资策略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策略报告》,向基金经理提出大类资产配置和其他重大投资事宜的指导性意见;基金经理按照该指导性意见,确定基金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和其他重大投资方向。
2.类别资产投资决策
基金经理在确定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内,根据前述各类资产的投资策略,分别进行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等资产类别的投资决策。
1)股票投资决策
A. 基金经理根据行业研究员的上市公司研究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精选具有持续高成长能力和持续高分红能力的股票作为本基金的备选投资对象;
B. 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研究员及策略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并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在上述精选股票的基础上进行红利股与成长股的优化配置,构造本基金投资组合;
C. 基金经理根据上市公司及行业基本面的变化以及对组合风险的评估,持续地对组合进行优化调整。
2)基金经理根据宏观研究员、债券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提供的研究报告,结合自身的分析判断,选择具体的债券(含可转债)、货币市场工具、权证品种构造投资组合。
(三)投资组合限制
根据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在任何交易日买入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4、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5、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同一权证的比例不超过该权证的10%;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8、不得违反基金合同中有关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的规定;
9、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投资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的,本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第八条第1、2、4、5、7、8、9项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业绩比较基准
新华富时A600指数收益率×65%+ 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35%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产品定位于偏股型的混合型基金。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和收益中等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7年4月1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7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资产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股票 1,033,317,934.57 80.77%
2 债券 38,435,000.00 3.00%
3 权证 - -
4 资产支持证券 9,915,723.76 0.78%
5 银行存款及清算备付金 131,525,816.61 10.28%
6 其他资产 66,060,839.18 5.16%
合计 1,279,255,314.12 100%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序号 证券板块名称 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A农、林、牧、渔业 0.00 0.00%
2 B采掘业 0.00 0.00%
3 C制造业 704,920,826.05 57.67%
C0食品、饮料 0.00 0.00%
C1纺织、服装、皮毛 0.00 0.00%
C2木材、家具 37,490,316.26 3.07%
C3造纸、印刷 0.00 0.00%
C4石油、化学、
塑胶、塑料 104,236,916.18 8.53%
C5电子 0.00 0.00%
C6金属、非金属 241,771,573.63 19.78%
C7机械、设备、仪表 97,612,211.12 7.99%
C8医药、生物制品 101,568,854.91 8.31%
C9其他制造业 122,240,953.95 10.00%
4 D电力、煤气及水
的生产和供应业 0.00 0.00%
5 E建筑业 76,261,518.32 6.24%
6 F交通运输、仓储业 14,160,000.00 1.16%
7 G信息技术业 50,010,448.62 4.09%
8 H批发和零售贸易 88,423,057.48 7.23%
9 I金融、保险业 14,343,398.00 1.17%
10 J房地产业 0.00 0.00%
11 K社会服务业 25,084,750.00 2.05%
12 L传播与文化产业 0.00 0.00%
13 M综合类 60,113,936.10 4.92%
合计 1,033,317,934.57 84.54%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股票数量(股) 期末市值(元) 市值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1 600206 有研硅股 6,133,515.00 122,240,953.95 10.00%
2 002064 华峰氨纶 2,531,251.00 104,236,916.18 8.53%
3 600582 天地科技 2,059,140.00 82,900,976.40 6.78%
4 000090 深天健 4,661,462.00 76,261,518.32 6.24%
5 600814 杭州解百 8,879,546.00 75,476,141.00 6.17%
6 600085 同仁堂 3,134,925.00 67,839,777.00 5.55%
7 600622 嘉宝集团 7,609,359.00 60,113,936.10 4.92%
8 600005 武钢股份 6,499,977.00 59,019,791.16 4.83%
9 000970 中科三环 3,983,043.00 56,559,210.60 4.63%
10 600271 航天信息 1,193,282.00 50,010,448.62 4.09%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国债 - -
2 金融债 29,985,000.00 2.45%
3 央行票据 - -
4 企业债 - -
5 可转债 8,450,000.00 0.69%
- 合计 38,435,000.00 3.14%
5、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名称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07农发02 29,985,000.00 2.45%
2 07武钢债 8,450,000.00 0.69%
6、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序号 资产支持证券名称 市值(元) 占净值比例
1 宁建03 9,915,723.76 0.81%
7、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序号 其他资产项目 金额(元)
1 交易保证金 250,000.00
2 应收证券交易清算款 53,128,817.68
3 应收利息 363,441.12
4 应收申购款 12,318,580.38
- 合计 66,060,839.18
(4)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内获得的权证
获取方式 权证名称 数量(份) 成本总额(元)
因认购新债获配权证 云化CWB1 74,898.00 -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业绩报告未经审计。
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过去三个月 44.94% 2.23%
自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 66.41% 1.91%
================续上表=========================
阶段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25.11% 1.59%
自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 46.09% 1.41%
================续上表=========================
阶段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9.83% 0.64%
自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 20.32% 0.50%
注:过去三个月指:2007年1月1日-2007年3月31日
自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是指:2006年11月21日至2007年3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依据基金合同及中国证监会届时有效的相关规定收取)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销售服务费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收取,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基金管理人选取适当的时机(但应于中国证监会发布有关收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的通知后),至少提前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后正式执行。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费率标准上限,具体费率水平详见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的公告。
本基金正式收取销售服务费后,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N÷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N为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募说明书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的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或酌情降低基金销售服务费的,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最迟于调整日2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
如上述计算方法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不一致,以届时法律法规为准
4、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用、会计师和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其他具体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依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六)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单笔申购金额 申购费率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以上,200万以下 1.00%
200万(含)以上,500万以下 0.80%
500万(含)以上 1000元/笔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一年内 0.50%
二年内 0.25%
二年以上 0.00%
3、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以申购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赎回价格以赎回当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申购费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赎回费,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9、本基金的申购费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1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提高或者降低招募说明书列明的申购、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前3日依法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于2006年11月21日成立,至2007年5月21日运作满六个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益民红利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管理人注册地址变更及管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资委员会成员的变动情况进行了更新;
2、"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托管人托管部门的情况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进行了更新;
3、"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名录进行了更新;
4、"六、基金的募集"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七、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6、"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对对申购、赎回开始日进行了更新,并将申购费的计算方法变更为"外扣法";
7、"十、基金的投资"中增加了对基金投资组合的报告;
8、"十一、基金的业绩"中增加了对基金业绩表现的报告。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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