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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基金券商QDII全面铺开 投资范围更宽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8:0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7月5日起,居民可通过券商间接投资境外股

  继“华安”之后,将有更多的基金公司和券商推出更多境外理财产品。昨日,中国证监会昨日公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申请

  Q D I I 资格,运用所募集的资金,以资产组合方式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该办法将于7月5日正式施行。

  投资范围更宽泛

  与此前银行发行的Q D I I 产品不同,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发行的Q D I I 产品将更

  为灵活。银行的Q D I I 产品大多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在此期间内客户通常不能提前收回投资。根据

证监会的规定,基金公司和
证券
公司的Q D I I 产品将以基金或集合

  计划的形式发行,类似常见的基金产品,日常的申购和赎回将更方便。目前,大约分别有10—20家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符合准入条件。

  此外,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Q D I I 产品的投资范围宽泛,除了可以投资于境外的银行存款、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债券和基金外,还可以投资于境外

股票和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对于产品的规模,有关人士透露,单个产品的额度只设下限不设上限,由公司根据产品特性自行设定。在个人购买额度上,亦没有限制。

  不会大规模分流资金

  就境内A 股市场而言,Q D I I 产品发行势必分流前者的资金。但本地分析人士认为,基金和证券公司获准开办Q D I I 业务,短期内对A 股市场不会造成大的冲击。目前,A 股市场长期牛市的趋势不改,对资金的吸引力依然很大,况且一般投资者更熟悉A 股市场。

  此外,扩大Q D I I 业务已讨论了较长时间,市场对于该消息已有充分的预期。在更为宏观的层面上,Q D I I 业务有助于缓解国内外汇储备增长过快的状况,实质是引导资金合理地外流。不久前,境外机构投资于A 股市场的额度已提高到300亿美元。 记者董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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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申请资格

  基金公司:要求净资产不少于2亿

  元人民币,经营基金管理业务达2年

  以上,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

  模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资产。

  证券公司:净资本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不低于70%,经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达1年以上。

  三大投资要求

  □产品设计须以投资者需求为出发点,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特征;□境外投资可以人民币形式募集资金;Q D I I 可以委托境外投资顾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资产托管业务必须由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境内银行负责,切实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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