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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6.8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4:1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预告及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预计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6.8元

  一、分红预告

  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4年8月11日合同生效。截止2007年6月19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951,273,648.96元。根据《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进行基金分红。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预告如下:

  (一)分红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本基金拟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6.8元。

  (二)分红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7年6月22日

  2、 除息日:2007年6月25日

  3、 红利发放日:2007年6月26日

  4、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7年6月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5、 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7年6月26日

  (三)分红对象

  2007年6月22日交易结束后,于2007年6月25日在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6月2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七个工作日之内到达投资者账户。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6月27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6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转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7年6月22日)提交申请并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具体分红方案以2007年6月26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第七次分红公告”为准。

  二、暂停申购业务

  鉴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比例较高,为切实保护本基金现有持有人利益,根据《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本公司决定2007年6月21日、2007年6月22日暂停本基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申购业务。2007年6月25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正常申购业务。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规定,投资者在同一天内提出多笔申购申请的,申购费用按单笔申购申请金额分别计算。

  在本基金暂停申购业务期间,其赎回及转出业务均可正常办理。

  三、咨询途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的代销网点。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4、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网址https://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三、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预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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