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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大盘(270007)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09:08 中国证券网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58号文批准,于2007年6月11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7年6月11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截至2007年6月13日,本基金募集期内有效认购户数为608,933户,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为人民币27,352,231,016.87元(不包括利息)。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份额发售公告的规定,该基金在募集期内的有效认购确认金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不包括利息)规模上限,本基金采用全程比例配售。经计算,本基金的配售比例为54.840133%,最终的有效认购确认金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5.90元(包括认购费,不包括利息),扣除认购费后,本基金有效净认购确认金额为人民币14,851,700,203.40元(不包括利息),折合基金份额14,851,700,203.40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0.00元,折合基金份额0.00份。综上,本基金收到的实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4,851,700,203.40元,折合基金份额14,851,700,203.40份。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7年6月13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608,933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本次募集资金及其产生的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14,851,700,203.40份,已分别记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7年6月13日获得书面确认,本基金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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