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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斌:地方政府发展私人股权基金需做好五件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 08:30 第一财经日报
“中国资本市场的短板是什么?” “我认为就是私人股权基金。”夏斌自问自答。 据夏斌了解,发改委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产业投资基金有投资者人数的限制,“我听说是200人,每一个合格投资者最低投资金额是500万元。”“这就是典型的私募方法,就是私人股权基金。又何必叫产业投资基金,我建议取消产业投资基金的说法。不要再遮遮掩掩,羞羞答答,我们直接就叫它私人股权基金,不存在是与非的问题。” 目前不少地方政府争建未上市股票市场(OTC),但是夏斌认为,地方政府应在国家法律框架下,抓紧推动当地的私人股权基金的形成,重点抓好五件事。 第一,挖掘、培养一批自身拥有一定资金的职业经理人管理群体。 第二,吸取前几年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非法集资活动的教训,学习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由第三方托管(对于公司型基金不能千篇一律强求)。 第三,对于基金投资人要建立透明的信息披露机制,定期不定期地让投资人了解你投资的状况,减少市场初期容易出现的道德风险。 第四,对于投资企业创业初期的私募基金政府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税收的支持,对于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应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推动并购融资和杠杆融资、过桥贷款,支持鼓励管理者申购,尽快地把它做大做强。 第五,克服政府动不动搞项目、搞建设的传统思维,下决心拿出一部分搞项目的资金和国际投资者合作,组成中外合作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在海外,在全球,在国内招聘一批优秀的职业经理,选择不同成长阶段的企业给予股权投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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