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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丹枫:全面正确认识私募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 22:10 经济观察网

  

王丹枫:全面正确认识私募基金

图: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丹枫,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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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由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报网和《YOUR MONEY》理财月刊联合举办的私募基金与中国黄金10年论坛于2007年6月9日在北京召开。以下为上海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丹枫在论坛上发言实录:

  谢谢大家。今天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能够跟大家交流,可能在座有很多私募基金的同行,也有很多方方面面的领导,还有我们很多合作伙伴,我今天看到大家真的是非常的高兴,我本人从1997年在我们睿信投资董事长李振宁先生的引领下进入这个行业,当时真的是刚刚起步,我想很多朋友对他会比较熟悉。这10年间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起起伏伏,我们私募基金也确实经历了非常艰难的挣扎过程,今天按看到这么多人关注私募基金,走进私募基金,非常高兴。

  今天主题是私募基金的阳光化之路。这一点上我和刚才但总观点是一样的,因为我们是实务工作者,所以很多在监管、法律方面,这些方面不一定会有很多的研究,但是我想今天我就结合我自己的工作,对有一些问题稍微提一提我的一些想法,还有一些建议,包括对我们监管层的一些建议。首先我们今天谈到,私募基金的阳光化道路,提到阳光化,提到私募基金,我想首要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我们必须要非常全面的,非常正确的去认识私募基金,所以我今天发言的题目就是全面正确认识私募基金。这是什么意思?我想说的是今天早上我听到有一位嘉宾讲到说,中国的私募资金,我们得给它正名,国外都是私募股权基金,我们这么多的

证券基金,我们应该是私募证券基金,实际上私募基金是一种制度,只要私下募集,只要基金化的运作就是私募基金。当然这里面有很多分支,有私募股权基金专门投资非上市股权,有专门证券基金是投资二级市场的,但是都是私募基金,必须很全面很正面的了解它们。国外近10年的发展,其实这两种基金的重合程度也是越来越家居,很多证券投资基金他也会做一些股权基金,很多股权基金同时也需要在资本市场上去兑现,但我们背靠着这么多的资本市场,同时很多客户都是面对着同一个市场,所以这是密不可分的。早上有一位嘉宾说美国孩子基金,这个基金就是非常典型横跨股权基金和证券基金,它是混合型的基金,所以当时我们谈私募基金的时候它是一个整体。

  另外说到全面,我也很想跟大家交流,就像刚才但总提到的他的理念,价值投资,所以我们千万别认为私募基金就是对冲基金,私募基金起源于对冲基金,最早做对冲是因为当时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的创新,整个发生变化投资者的需求。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其实对冲基金在发展过程当中已经发生了很多的变化,我们现在有很多很多种不同策略的私募基金,还叫对冲吗?可能可能叫,但是它并不全面。这里面有很多比如价值投资,市场中立,宏观对冲很多很多的策略,真正完全建立在金融衍生品的对冲基金只是其中一个分支而已。另外一点我也想说,今天早上也有一位嘉宾说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的区别就是公募基金做长线,私募基金可以灵活交易,交易比较频繁,其实我认为这是不全面的。我记得前年索罗斯先生在访华的时候我们交流,他说我的工地77年,投资7年,这么长的时间,我们的客户也有很多1年、2年,那么有了这样长期的客户,都是非常富有的人群,可能一生都不会用到。有了这样的客户基础,我相信我们有很多很多的私募基金会使价值投资的重视性,我们一样会非常好的重视长线投资,所以我想在这一点上谈一点体会,希望大家今后再谈到私募基金的时候,能够更全面一些。

  另外就是正确认识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刚才有一位说地下工作者,要阳光化,我想可能有很多的原因,一些运作很规范的私募基金,本身由于我们前些年整个的环境,所以大家会非常的低调,甚至是刻意的低调,我本人也很低调。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我们听到很多的都是一些好像负面的报道,甚至是一些很极端的例子。但是这样我觉得对于私募基金而言,可能我们看到它太多负面的影响,但是忽视了它很多的制度上的进步和制度上的优势,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利于私募基金未来的发展。私募基金在我看来,其实它与其说是一种投资工具,它是一群人,一群机构的总称,它是一种商业模式,但是最根本的它其实是一种制度,它有着非常清晰的制度属性,制度特点,我们必须要从制度这个层面去观察它,去考察它。我觉得这个私募基金制度就像是投资银行制度,投资基金制度,对商业银行制度,它进行了一个重大的改革,一个补充。私募基金它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它也是一种进步,从组织形式,从激励约束,还有从投资的灵活性,种种这些方面其实我觉得它的进步意义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所以我也想从这一点上来看,我觉得今后我希望我们的媒体朋友们,我们的方方面面,能够大家多从私募基金的一些根本性的特征来去看待它。

  还有人说到私募基金风险太大了,长期资本倒闭了,风险太大了。这个问题我是这么看,风险它分系统性风险和非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只能通过构建组合或者是策略去规避,但是系统性风险没有办法规避,必须有承接的下家。公募基金由于公众的性质注定只能是转移风险的上家,而私募基金当中很多的比如说像做市场中性的套利、对冲,专门做金融衍生品这样策略的基金就可以承担这样的角色。这本身对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对于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其实都是有非常正面的意义。就像长期资本当时出现危机,很多人向格林斯潘建议我们应该加强监管,我们应该怎么样,后来格老说其实我们应该做的,一方面是要让那些真正投资私募基金的人,他们是成熟的投资者,另外一方面要告诉他小心微妙,仅此而已。就是在很多私募基金方方面面,我们觉得我们还是应该正确的认识,包括我觉得如果说到很积极的方面,比如说私募基金它很好的解决了激励和约束的问题,私募基金的经理他要投入自己的资金,他们又没有非常高的业绩收入,必须靠报酬,所以就必须和基金的运作紧密联系在一起,所以这是非常好的方式。再有私募基金从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委托代理成本的问题,除了他自己得投资金,另外很多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他们本身他就有很强烈的自我约束的倾向。

  在我的具体工作中,我还是很有体会,因为我经常会接触一些客户,很多客户他们很专业,非常专业,他们会跟你探讨投资理念,跟你探讨投资策略,跟你探讨关于市场方方面面,这种情况下你跟他说宏观对冲,你说量子都倒了能行吗,你说价值,他说你的价值和别人的价值有什么区别,你跟他说主动管理,他说跟你谈德隆吧,碰到这样的客户我每次心中都暗息,他们问的问题越多我们越高兴,因为他们就是我们的目标客户,一般来讲会具有良好的教育程度,会有非常强的参与度,并且投入私募基金的时候金额规模都比较大,这种自我监督的倾向我觉得是最效的,而且是成本最低的,这些方面我们应该正视它,认真去思考。

  说到这可能很多朋友也会想这净说好话了,其实私募基金确实在中国碰到很多很多的问题,但是我觉得这些问题我们也应该辩证的去看,然后慢慢去解决。比如说刚才很多演讲嘉宾都谈到法律问题,监管问题,内部的运作机制不规范,外部的配套环境还不完善,这些问题当然都存在,当然这都是前进当中的问题,我个人认为私募基金要不要前进,要不要合法化都不需要回答。在这里面我稍微谈一下个人的观点,比如说在法律方面,刚才几位嘉宾都谈到合伙企业法在2006年8月26日正式出台了,这里面对公司型的私募基金做了很详细的规定,有限合伙制这是国外90%以上采取的形式,这已经是非常清楚了。但是我觉得始终有一些细节不清楚,比如说机构可不可以充当无限合伙人,如果机构可以的话,充当无限合伙人再充当有限合伙人怎么办。再就是二级市场做基金不需要纳税,买基金不需要纳税,买信托也不需要纳税,我将来加入有限合伙制税收怎么办,所以这些问题真的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尽快去研究,能够出台一些解释的细则。另外像监管方面,监管方面我觉得其实任何一个比如像公募基金也好,私募基金也好,我们是非常紧的监管还是非常松的监管,这在不同的阶段不同发展时期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都注意到私募基金它的创新性,它的灵活性,它的风格化发展这些特有的特点,一定要跟公募基金差别化监管,这一点非常重要。公募基金我们可能会去非常详细的去规定你应该买什么,不应该买什么,你应该怎么去做,但是对于私募基金而言,我觉得其实重点把握好几点就够了,第一就是投资者,什么样的人可以买私募基金,什么样的人可以认清楚他们买的产品究竟能不能承担风险,这一点非常重要。

  第二点就是什么样的基金管理人他可以来做私募基金,我们是不是也要对管理人的资格进行一些审定。当然最好是不要靠施,要是考试我估计可能很多优秀的基金管理人员未必考得过。不管怎么说,我觉得这还是有一个资质的问题。

  第三就是我们私募基金它成立以后,它还是需要备案的,在这些方面我们是需要很详尽的去监管。还有就是很重要的信息披露,我们知道什么样的人买,什么样的人可以做,他们应该披露什么,管理人应该向投资者在什么情况下应该说哪些内容,我觉得这些东西都是需要非常严格的监管。在这我也想提一点,就是在私募基金监管过程中,我个人体会其实我们要非常好的能够发挥托管行的作用。今天我看到还是有很多我们银行界的朋友,还有一些领导,我觉得托管行托管人其实在私募基金整个发展过程当中,包括在公募基金发展过程当中,它都起到非常好的作用,很多时候它解除了投资者的疑虑,降低了风险,对基金进行监管,甚至于对基金管理人的行为也可以进行监管,所以我觉得我们今后一定要强化托管人的功能。我觉得有了这几点,我认为私募基金的监管不应该去着力于那些细节问题,那些实际运作的那些细节问题,比如说操作策略,比如说我应该每一支

股票应该占百分之多少,投资对象、投资限制,我想这些方面我们应该适当的放手,这样才能形成平衡的监管,适度的监管,有效率的监管。我记得美国财长鲍尔森曾经说过一句话,他说我认为理想的监管应该是责任、诚信和成长创新竞争力的完美结合,我想也希望监管层在今后在出台一些政策的时候,能够考虑到我们这些感受。

  最后我还想说一点,就是关于私募基金在中国的现实道路问题。刚才演讲嘉宾谈到信托化,我个人是非常认同这种方式的,因为目前在中国可以说信托化的私募基金它是最优法律保障的,不管你叫什么,只要他是私下募集,只要基金化运作就是私募基金。可能有很多人说由于信托的参与,提高了成本,降低了效率,但是这没有办法,在中国这就是现实途径,都要做本土适应性调整,所以信托化在中国目前是私募基金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所以我想也希望我们的银监局、

银监会有关部门能够积极放开信托化的私募产品,有一些创新性的探索。据我所知现在可能除了深圳,我们国家其他的地方在信托证券基金,证券产品或者是信托PE产品这一方面,应该说产品种类还是很多,所以我就希望这一方面将来能够有非常大的发展。最后我也非常想感谢我们在座的很多在私募基金行业默默耕耘,坚守职业准则的这些同行们,我觉得正是大家的坚守能够在夹缝中生存,逆境中成长,在这一条路我也愿意与大家同行,我们一起努力。就像刚才但总讲的投资可以想得更久远,我相信在各方的努力之下,私募基金一定会走得更远,走得更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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