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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股权基金欲破冰而出 监管缺失制约私募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8日 06:31 大洋网-广州日报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等介入私募基金已成为一种趋势。今年6月份生效的《合伙企业法》引入了有限合伙制,这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等机构投资人介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造了条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日前也表示,应该允许金融机构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关专家表示,要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需要破解相关制约,监管机构应顺应形势及时修订法规。

  本报综合报道 6日在天津召开的“中国企业国际融资洽谈会”上,来自世界200多家以私募股权基金为代表的投资机构,与国内1200多家企业通过“资本对接”等方式展开投融资沟通。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尚存在操作细则的空白,发挥其作用还需破解相关制约。

  监管缺失制约私募基金发展

  作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私募股权基金在国外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中国的投资活动中也非常活跃,如蒙牛等知名企业都曾借力私募股权基金。

  但据组委会统计,在本次参加融洽会的200多家私募股权基金、创投公司以及投资公司中,中资机构绝大部分以投资公司形式出现。

  “私募基金操作规范在我国尚存在法律空白。”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常骋认为,中国尚没有针对私募股权基金的认定标准和监管条例。虽然也能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找到存在的合法性,但缺乏明确的认定和操作细则的缺失,可能会制约其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实施有效的监管。

  有业内人士这样形容,中国的私募基金一直如同水下的冰山,在资本市场的水下“潜”行。随着私募基金阳光化呼声越来越高,开始有部分私募基金借信托的形式浮出水面。

  融资、投资和退出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三大步骤,由于法律框架和三板市场的缺失,也有不少本土私募股权基金一直处于“两头在外”的尴尬境地。即设立与退出通过国外进行,但对本土企业进行投资。

  本次融洽会组委会秘书长、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宗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私募股权基金将有望成为我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

  

南开大学金融系副教授刘澜飙表示,目前我国通过沪深两市发行
股票
等有限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比例很低,私募股权基金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但目前我国尚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退出通道,制约了私募股权基金作用的发挥。

  有关专家普遍表示,规范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关键在于解决“入口”和“出口”问题。“入口”是指界定投资者范围,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一般由机构投资者出资,过窄的范围不利于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未来可以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考虑将个人投资者纳入投资者范围。而“出口”是指规范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方向,避免以股权投资名义设立的基金更多地投资

证券市场,这将限制私募股权基金作用的发挥。

  价值投资正成为主流

  中国股市一直都有私募基金的影子。旧私募基金大多作风狠辣,设计骗局不择手段,仅通过纯粹的炒作来获取暴利。如亿安科技就被称为“中国第一庄”,它的整个运作流程之娴熟、凶狠堪称是私募基金中的集大成者。但从私募基金发展历程大方向看,那些以操纵股价、坐庄股票为主要操作手段的私募资金以及操盘者正在逐步退出市场,而那些执著坚持于价值投资并以组合投资为主要手段的大资金正逐渐成为主流私募机构。

  (新华、一财)

  了解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投资者按照其出资份额分享投资收益,承担投资风险。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但是目前也有小部分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已上市公司的股权,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亦采取债权型投资方式。

  有关专家介绍,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私募股权基金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信托计划形成的契约型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二是国家发改委特批的公司型产业基金,比如天津的渤海产业基金;三是各类以投资公司名义出现的、与私募股权基金运作方式相同的投资机构,而这种私募股权基金却处于监管法律缺失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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