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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旗下基金转换业务中适用“外扣法”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06:56 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统一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决定对自2007年6月8日起申请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投资者,统一采用“外扣法”计算基金的转换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A=[B×C×(1-D) /(1+G)+F]/E

  其中,A为转入的基金份额; 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转入基金的对应申购费率; 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55-83026888。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六月七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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