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批准拉脱维亚2014年1月1日加入欧元区

2013年06月10日 08:11  光明日报 

  本报赫尔辛基6月8日电(记者赵广俊)欧盟委员会日前发表声明确认波罗的海沿岸国家拉脱维亚已满足加入欧元区所需的各项条件,批准该国自2014年1月1日起成为欧元区的第18个成员国。  按照欧盟相关法规,拉脱维亚加入欧元区还须得到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的批准。欧盟委员会声明称,欧委会已正式提请欧洲理事会近期批准拉脱维亚从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欧元。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有望在7月正式批准这一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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