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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再出新规 剑指评级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4日 09:29  北京商报

  欧盟委员会2日出台立法建议,提出要进一步严管信用评级机构。这是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欧盟针对信用评级机构掀起的第二波监管风暴。

  如果该方案获准实施,那么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要想在欧盟范围内开展业务,则必须向一个新机构领取牌照,同时,还要接受欧盟的监督和调查。欧盟一旦发现信用评级出现违规情况,还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如此严厉的新规,同时也被认为是欧盟欲扩大话语权,结束在信用评级领域美国一家独大的局面。

  收回各国监管大权

  可对评级机构展开调查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欧盟将设立一个名为“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的新机构,今后在欧盟范围内开展业务的信用评级机构必须统一向这一新机构登记注册,以领取欧盟“牌照”,并接受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的监管。

  对信用评级机构最具“杀伤力”的是,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将可以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决定展开调查,例如确定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发现信用评级机构违反了欧盟规定,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将有权对其实施惩罚,包括处以罚款、暂停信用评级资格甚至吊销执照。

  这是金融危机爆发后,欧盟第二次针对信用评级机构采取立法行动。

  金融危机中,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等信用评级机构的角色遭到了外界的广泛质疑。欧盟认为,这些信用评级巨头们对金融危机负有部分责任,因为它们在美国次贷危机苗头显现时未能及时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从而导致损失扩大,助长了金融市场动荡,并使其最终演变成金融危机。

  作为反思金融危机的重要改革举措,欧盟内部去年4月就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达成了初步协议。根据当时做出的短期安排,由欧盟27国代表组成的欧洲证券管理委员会临时负责信用评级机构的登记注册,而每个信用评级机构都将受到一个联席机构的监管,这一联席机构由信用评级机构业务所在国监管部门联合组成。

  欧盟委员会的最新建议将把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大权从各个成员国手中收上来,统一交给欧盟新机构执掌。

  危机愈演愈烈

  欧盟再下“狠手”

  虽然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新建议的出台与当前的债务危机并无直接联系,因为这是欧盟内部当初早就确定的改革方向,欧盟只是按照既定的改革步骤向前迈进。但欧盟这次出手之重,与信用评级机构在债务危机中扮演的“可疑”角色不无关系。

  在希腊债务危机一步步升级并演变成欧洲债务危机的整个过程中,信用评级机构的作用招致欧盟的强烈不满。债务危机的每次加剧背后似乎都有评级机构的影子,信用评级机构每次调低欧元区国家主权信用评级都会在金融市场上掀起一番不小的风波,对市场信心构成沉重打击。

  信用评级机构是在忠实履行职责、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还是在推动危机升级?尽管这一点尚难定论,但欧盟内部要求加强监管的呼声却日益高涨,毕竟信用评级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影响力实在太大,而且一贯以来,信用评级机构在对错综复杂的金融产品进行评级时就缺乏透明度,罩着一层神秘的面纱,难免让人心里不踏实。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欧盟委员会才再下“狠手”,推出如此严厉的监管新规。

  全由美国把持“不正常”

  避免受制于人

  除了加强监管,欧盟还有一个深层次的考虑,那就是结束在信用评级领域美国一家独大的局面,建立并扩大欧洲话语权,避免受制于人。

  目前,国际信用评级市场基本上被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这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把持,它们清一色都是美国企业。巴罗佐说,在信用评级这个敏感问题上,由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三家信用评级机构说了算是不正常的,国际信用评级市场缺乏竞争尤其令人担忧。

  虽然欧盟委员会当天的建议尚未涉及建立欧洲自己的信用评级机构,但欧洲争夺信用评级领域的话语权已是箭在弦上,接下来只是如何做的问题。根据已有的一些建议,欧盟将考虑推动自身信用评级企业发展壮大,与传统的三大信用评级机构抗衡,或者由独立的公共机构参与信用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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