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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新政实施以来 个人购汇金额同比增259.4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6日 15: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6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今日透露,《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自今年2月1日实施以来,个人购汇金额同比增长了259.42%,个人结汇金额同比增长31.52%,政策效果显著。 邓先宏今日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从政府到民间的反映都很好。办法对个人外汇管理,在总额管理之内,个人不用像过去那样用很多凭证,可以直接办理。超过一定额度的,经常项目的拿身份证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就可以在银行办理,进一步满足个人的外汇需求。 邓先宏表示,《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对个人对外贸易也给予了充分便利。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像企业机构那样进行外汇收付汇管理。而且也规定,对外贸易经营权没有取得备案,是个体工商户或者有其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外贸公司进行收付汇或者划转、结汇等,在结算账户之内,没有经营限额的控制,只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对收汇、结汇都给予方便。 此外,《个人外汇管理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资本项目个人收付汇的规定。同时,不再区分现汇和现钞账户,在账户性质上区分为储蓄账户、结算账户和资本账户,根据不同的交易活动性质来进行收付汇的。(据中国政府网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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