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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中心推新版外汇衍生品主协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 04:06 第一财经日报
郭茹 日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2007年版)》。这弥补了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缺乏统一的主协议文本的缺点,将为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该主协议覆盖的范围主要是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市场,包括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和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协议主要对衍生品交易中可能出现的违约事件、破产事件等诸多问题的处理作出了规定。 外汇局表示,在12月31日后未签订该主协议的银行将不得在银行间市场续做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掉期交易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 根据新的主协议,外汇交易中心还将对人民币外汇远期、掉期交易规则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于12月31日后执行新的规则。 由于衍生产品交易较为复杂,风险较大,从国际经验来看,投资者在进行衍生产品交易前,通常需要签订统一的标准化的主协议文本,明确违约认定、违约处理办法、信用担保等事项,以降低信用风险,节省交易成本。而缺乏统一的主协议文本已成为影响衍生品发展的因素之一。分析人士指出,2007年版主协议文本的推出是对以往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的统一,将为我国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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