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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ME在荷兰施托克集团中的持股比例升至20.2%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0日 16:20 世华财讯
荷兰金融市场监管机构AFM 10日公布,伦敦金属交易所在荷兰施托克集团中的持股比例升至20.2%。伦敦金属交易所是施托克集团的单一最大股东。 综合外电7月10日报道,荷兰金融市场监管机构AFM 10日在一份文件中表示,伦敦金属交易所(LME)在荷兰施托克集团(Stork NV)中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升至20.2%。 AFM称,该机构被要求于6日对此控股比例进行报告。荷兰法律要求,如果某股东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所持有的股份比例超过或低于5%或者5%的倍数,则该股东必须对此进行公布。 LME上周(7月2日当周)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证实,已逐渐将其在施托克集团中的股份提高至19.5%。 LME是施托克集团的单一最大股东,该交易所6日曾表示,对于康多富投资(Candover Investments)每股47欧元的报价不会予以考虑。 免责声明:本文所载资料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世华财讯对该资料或使用该资料所导致的结果概不承担任何责任。若资料与原文有异,概以原文为准。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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