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元一只金碗 天价促销年关抬头引人关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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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0:54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昨天一只价值19.9999万元的金碗亮相南京,其高昂的价格让南京人发出了惊叹。 这只金碗属于中国国家博物馆在南京设立的国博黄金艺术南京展藏制品之一,面向消费者销售。从外观看,金碗可谓富丽堂皇,由1公斤足金外加纯天然名贵宝石精制而成,据悉复制自国博的一件藏品,外形取自乾隆内府专用的典雅的黄釉碗,采用盛唐时期皇室器皿的
从外观到价格都非常“炫目”的该碗究竟会有多少人买呢?中国国家博物馆黄金艺术品中心负责销售的人士昨天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在近40个城市销售该金碗,从现有的销售来看,以家庭收藏、老人给子女购买为主,销售总额达到1亿多元。由于金碗刚到南京,目前还没有消费者认购。但江苏地区对黄金艺术品消费量还是比较大的,时近年底,他们认为这只金碗的销售应该是很理想的。 开卖天价金碗,商家是否希望能以此获得轰动效应?宝庆银楼老总王正方否认了这种说法。他说,该金碗并不算是宝庆销售过的最贵的品种,如果从其他宝石来看,价值超过这个金碗的还有。不过从工艺价值来看,这是时下时髦的收藏品种,所以比较引人关注。另外他也承认,主要的消费者是特定群体,比如白领阶层、私营企业老板,而不会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消费者。(薛蓓) “天价”就能带动销售? 昂贵金碗让人咋舌的同时,也让人产生疑问:用天价商品来作为吸引眼球手段会产生好的效果吗?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学者。 虽然经销商否认开卖金碗是为了获得轰动效应,但业内专家认为,之所以天价商品频繁出现,尤其往往是在节庆、年底之时,和商家希望借此吸引消费者注意的心理有很大关系。南京大学商学院教授成志明说,近年来天价商品层出不穷,并引起广泛关注,和目前市场消费不够成熟、过于浮躁也有关联。国外的奢侈品消费由于已经相当成熟,所以购买者和商家都是一个特定群体,天价商品采用隐秘化的销售方式。而国内这部分特定消费者则还带有炫耀型消费特色,就害怕别人不知道。所以商家也摸准了这种消费心理,大开宣传之门以引起轰动。不过,以往的天价商品销售固然是吸引了眼球,但有时也存在和商家定位不相吻合,真正效果反而平平的现象。他认为,商家应该开发出符合自身市场定位的营销方式和产品,而不只是出奇招。如果真正消费市场成熟,应该是分层化的,那时商家专注于符合市场定位的人群,甚至可以专门做高端消费,天价商品也就不再引起轰动。 成教授认为,目前应该让这种高档工艺品的消费恰如其分,让真正值得欣赏的人去购买。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奢侈品消费不应过度宣传,否则会引起一定的误导和人们心态上的不平衡,应引导平和的消费心态。毕竟现在买得起奢侈品的消费群体还是少数,大多数消费者需要的是适合他们消费水平的产品。薛蓓 如果“天价”消费实名制 12万元一床的鸭绒被、上了万的圣诞春节大餐、2000元才能买到4根的菜薹……当人们对这些“天价”物品啧啧称叹、当作谈资街头巷尾议论之时,恐怕难免心理也会犯嘀咕:值这么些钱嘛?这么贵干嘛要去消费?谁在消费? 其实,市场经济下,商品自有其价值规律,既然有人愿卖,有人愿买,那即使价格再高、再离谱,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合理不等于合乎传统、合乎道德。为何大多数人提到“天价”消费时,总有一种摇头说不的感觉?那是因为目前我们还有几千万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城市中有相当数量的下岗工人和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一些人动辄几万、十几万地奢侈消费,能顶上述人群多少年收入啊! 再进一步,说合理,也不等于“天价”消费就一定合法。一位名叫周曙的法官今年年初发表过这样的言论:能吃得下、用得起天价之物的无外乎富豪与权贵,若是前者,咱无法理直气壮地喝止,但若是后者,却令我们有理由去怀疑,里头是否有腐败的猫腻。正因此,他建议就像当年为反腐曾搞了银行存款实名制,“天价”消费为反腐不妨也强制推行实名制——凡销售单价超过市场均价10倍以上的高价消费品或服务,特别是那些个打出“天价”招牌的玩意,商家必须登记消费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并存档备查。据悉,周法官的建议出炉后,应者云集——绝非大家的仇富心理在“做祟”,而是“天价”消费实在超出普通人的想像,一掷千金就真的不心疼? 如果“天价”消费实名制,相信富人们从今往后在做出豪举之前自当好好琢磨:在全社会共建节约型社会的大环境里,自己究竟还有无必要发这个甩,然后站在事关社会公德的风口浪尖;如果“天价”消费实名制,相信某些权贵们从今往后在尽情享受之前更会仔细掂量,要不要因小失大、冒违反法纪之事公诸于世这个险,估计他们都算得清这笔账。如果“天价”消费实名制,相信“天价”消费“命不久矣”。马燕 刘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