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壑;杨颖桦
银行间债市风波所引发的制度重构影响仍在扩散。
5月14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关联交易有关事宜的公告》,对债市关联交易提出规范,其要求同一金融机构法人的所有债券账户之间不得进行债券交易。
而就在上周四,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债登”)曾以电话通知的方式,要求部分商业银行停止同行间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以及理财账户之间的债券交易与结算。
事实上,这一限令无疑是债市风波发生后,监管层重构债市的延续。此前,中债登已窗口叫停了丙类账户、三类乙类户的债市开户以及丙类户的买入操作(银行间债市账户甲类为商业银行,乙类为券商、基金、信托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丙类户则大部分为非金融机构法人)。
“当时电话来的太突然,我们还都在发债券理财,而自营账户也在为理财配置相应的债券。”华东地区某城商行金融市场部业务主办告诉记者。
政策的剧变无疑让市场发生了新变化。一方面,银行等机构积极尝试其他方法来实现债券的账户间转移;另一方面,政策突变所滋生的“过券”需求,引来不少银行、券商等机构纷纷入场尝试。
债券过桥服务火热
“我们通常是在理财产品的募集时就开始用自营账户购买相应债权。”上述城商行业务主办表示,“这样做方便制定理财计划,并且可以给客户承诺更高的收益,便于理财产品的销售。”
该业务主办介绍,以往的债券型理财产品运作中,为了提高理财产品的运作效率,银行的操作方法往往为——先以自营账户配置债券,而当理财资金募集完成后,方才通过自营账户与理财账户之间的交易,将债券转入理财账户中。
在该人士看来,这一监管要求,势必对以往的债券理财业务带来了麻烦。“本来8号文已经造成了非标类理财产品收益率的下降,现在债券理财也会受到影响。”该人士表示,“而且债券放在自营账户上,还会对资金造成占用。”
但是,亦有业内人士认为,叫停自营账户和理财账户之间交易是监管的“大势所趋”。
“禁止自营户与理财户之间的交易是符合监管预期的,像账户之间的非标资产交易本来就是不行的。”某国有大行投资银行部人士对上述监管政策表示认同,“按照正常的风控要求,客户资金和自有资金之间应当建立防火墙,实现风险隔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公告或通知,并未明确禁止银行理财或自营与不同银行间,以及不同机构间的债券交易。这表明,需要在自营、理财间进行债券交易的银行,只要寻找一家第三方机构作为通道,方可实现“债券过桥”。
与之相对应的是,民生等反应迅速银行已经开始率先提供“债券过桥服务”(或称为“过券”)。
“提供理财债券交易过桥服务,资格全,价格优惠。”民生银行某经理表示。
对此,上述城商行人士却有所顾虑。“如果同行的理财和自营间禁止交易,那么通过第三方来实现债券转手,难道监管层会不知道么?”该人士质疑道。
监管关注
理论上讲,作为银行间债市的乙类账户,证券公司的固定收益部和资产管理账户也可为银行理财债券提供“过券”服务,而银行理财债券交易受限后所带来的市场需求,也受到了券商的更多关注。
“政策出台前我们就一直提供过券服务。”华中地区某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称,“这种服务对象主要是一些不愿意直接做对手交易的客户。”
但蹊跷的是,同样是前述券商的北京分公司的固收人士却表示,债市风波后该分公司已暂停了类似业务。“我们以前的确也做过这类业务。”该人士称,“但是由于前后手并不赚取差价,而交易也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所以价格都比较低,一般在万分之一左右。”
除固定收益部外,作为银行间债市乙类户的券商资管账户也可作为过券通道之一,但是债市风波所带来的其他监管效应,正在对券商资管的过券操作构成阻碍。
4月25日,中债登窗口叫停了券商资管、信托计划和基金专户这三类乙类户的银行间债市开户,这意味着,通过成立券商资管计划来实现过券通道已提前遭遇监管层封堵。
“其实方法是可行的,我们以前也尝试过债券过桥业务。”北京地区某券商资管部经理表示,“在乙类户叫停之前,新开账户可以做通道,现在叫停之后,也可以用已开立的资管账户来实现过桥。”
但该资管人士亦表示,由于上述操作模式曾受到过来自监管层的质疑和询问,因此对这一业务已失去了兴趣。
“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不可以做,但是监管部门却问过我们:‘为什么一天之内就把债券给转手了?’”该人士称,“为了避免麻烦,我们也就不怎么关注这块了,毕竟资管的业务还有很多。”
与此同时,西南地区某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亦对此业务倍感压力。“真的不敢做了,现在的监管导向太严,债市处于风口浪尖,实在怕有闪失。”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从前述券商资管人士的表述可知,监管机构并未对券商的“债券过桥模式”采取叫停或进一步措施,而只是对该业务表示了关注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