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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将就地方债务展开调研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11日 07:55  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丁开艳) 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表示,今年将就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展开专题调研。有分析人士指出,可通过摸清地方债务数目、理清政府跟投融资平台关系等途径应对地方债务风险。

  地方债务问题积累多年。作为融资的一种方式,地方债在推动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其本身存在的债务风险也引起众多投资者的关注。来自审计署对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的地方债问题审计调查的结果显示,截至2009年底,上述被审计地方的政府性债务余额高达2.79万亿元。其中,金融危机后的债务增速明显快于金融危机前,数据显示,2.79万亿元政府性债务中,2009年以前形成的债务余额为1.75万亿元,2009年新增的就有1.04万亿元。“部分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较大,存在一定的债务风险。”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对地方债务做出上述评价。

  虽然业内人士对当前债务风险表示出担忧,但也有分析人士指出,我国地方债风险依然可控。“地方债必然存在一定风险,但总体来看,风险依然处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他解释了促使他做出上述判断的原因:“最大的风险在于没有风险防范意识,当前地方债问题已引起各方关注,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风险防范意识在增强,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已采取措施对风险进行控制,有了这种关注,风险就可维持在可控范围内。”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则认为,给予地方政府发债自主权是解决地方债问题的最根本途径,通过规范地方政府的发债行为,可应对债务风险。“不过,放开发债自主权的过程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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