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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获准投资于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8日 01: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高晨) 央行昨天宣布,允许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港澳地区人民币清算行、境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参加行等三类机构,以人民币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即日起试点。

  央行昨天为此发布的通知要求: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人民币资金,应为其依照规定开展央行货币合作、跨境贸易和投资人民币业务获得的人民币资金;境外央行进入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当向中国央行递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本机构基本情况、人民币资金来源及规模、拟投资额度及计划书、债券投资相关负责人员基本情况表等;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及境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参加行还需额外提供与境内代理银行签署的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

  中国银行间债市可投资的债券包括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金融债券等10多个品种,是人民币机构投资者进行流动性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平台。据了解,今后,得到中国央行允许的上述三类境外机构,将可委托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境外央行和港澳人民币清算行还可直接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立债券账户,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申请办理债券交易联网手续。

  央行表示,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持有人民币的境外机构逐步增多,存在购买人民币金融资产的需求。央行放行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市,可助人民币回流。

  ■反应

  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欢迎

  根据新安排,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和参加行在得到央行核准后,可以进入内地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债券交易。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陈德霖昨天表示,相关新安排的出台,为香港的人民币资金和金融机构开通了一条在内地投资的出路。这可以促进香港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进一步发展,并增加香港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吸引力。金管局欢迎这一新安排,并会马上向央行了解有关细节。

  ■解读

  新增人民币境内投资渠道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过程中,境外机构和个人积累了大量人民币,但目前为止,其投资和运用渠道非常有限,要么在境外投资人民币债券或进行借贷,要么作为存款放在中国的往来银行。此次央行允许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市,等于增加了一条人民币境内投资渠道,也可以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此举也意味着中国资本项目开放更进一步,未来央行还可以考虑在境内货币市场进行这类试点。

  有助于境内债券市场发展

  中国建设银行高级研究员赵庆明:境内债券市场的开放也分为“走出去”和“引进来”两个方面,目前国内机构可以比较自由地投资境外的债券市场,境内的债券市场却迟迟未向境外投资者开放,央行此举正是将“引进来”的渠道部分开放。开放境内债券市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债券相对来说风险可控,价格波动也不及股票那么大。此次获准的三类机构对投资的安全性要求高,但对收益性要求没那么高,只追求适当收益,不追求炒作,因而此举有助于境内债券市场的发展。

  目标是资本项目下自由兑换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目前海外人民币持有者投资人民币产品的难度比较大,导致大量人民币滞留在海外。而人民币回流的渠道又非常有限,有的通过央行间签署货币互换协议实现回流,有的通过商业银行来完成回流,但这样的回流都不是通过市场方式实现的。现在央行正在从两个方面逐步放开限制:一是对允许进入中国投资的机构放开限制,二是对其可参与市场和产品的种类放开限制,终极目标是实现资本项目下的可自由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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