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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高 璐
本报讯 国家开发银行昨日招标发行了2008年第14期金融债,票面利率落在市场预期下限,受机构投资者青睐,在认购倍数走高的情况下,发行人又追加发行了100亿当期债券。
发行结果公告显示,共有406.8亿元资金参与了本次167.7亿元招标总量,认购倍数为2.43倍,较该行7月底发行的5年期固息金融债1.28倍的认购倍数显著上升。招标结束后,发行人向A类承销团成员又追加发行了100亿元当期债券,使最终发行总额在计划200亿的基础上增至300亿元。多位参与本次投标的机构交易员表示,本期债券附投资人选择权,除商业银行外,还吸引了部分保险、基金进场参与投标,这导致了认购倍数走高。
发行票面利率为4.75%,落在市场预期下限。某大行债券交易员告诉记者,需求较预期乐观,4.75%的中标利率低于目前3年期金融债4.80%的二级市场收益率水平。
申万研究所固定收益部分析师张睿告诉记者,国开行自2001年以来已经发行过10余只含回售权的债券,与之前的债券不同的是,本期债券期限设置为3+7年,采取前短后长的方式,即投资者可以选择将该债券持有3年或10年,而以往发行的此类金融债多设置为5+5或者7+3年,将债项锁定在5年以上。
张睿指出,从发行期限来看,如果长短期的划分非常鲜明,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因为企业进行债券融资时,融资用途和偿债现金流是决定融资期限的关键因素,3年和10年的融资期限差别很大,给回售权发行方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也很大。正常情况下,3年末和7年末的回售权差别非常大,但票面利率前低后高的方式恰恰有效降低了回售权的价值,能帮助发行方规避回售风险,近期企业债、公司债在发行时也往往设立回售权和调高票面利率的选择权,就是同样的道理。当然,如果发行方认为3年或者10年的期限均可,而不是以10年作为融资期限基准,则该方式可降低发行成本。因为如果视为3年期债券,发行成本将低于3年期金融债,如果视为10年期债券,发行成本同样低于10年期金融债。
据国开行此前公告显示,本期债券是该行今年发行的第十四期金融债。债券缴款日和起息日均为8月21日。投资人可选择在2011年8月21日向发行人全部或部分回售本期债券或继续持有该期债券至2018年8月21日。本期债券前3年的票面利率由承销商通过招投标确定,如投资人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国债,则后7年的债券票面利率在前3年票面利率的基础上加75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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