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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募资用途比企业债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徐建军 北京报道 “这不仅能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成本,而且对进一步活跃整个资本市场是件好事。”一位业内人士昨日就《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作上述表述。他认为,公司债券的推出为上市公司再融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并有助于企业回避因发行新股而造成的股权分散和摊薄收益的风险。 公司债券的资金用途比企业债券更广。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以项目投资为主,而公司债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公司债为收购、兼并等资本运作筹措资金,这也将使得资本市场更加活跃。 与企业债不同,公司债不设置“3年盈利”这一硬约束,只是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这为那些成长性转好的公司提供了新的融资机会。 此外,公司债发行还体现了一定的创新。业内人士指出,公司债相关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鼓励无担保债的精神,这有利于体现不同公司的信用差别,克服债券的同质化弊病。同时,《试点办法》没有硬性规定债券利率不得高于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这为将来进入减息周期后的公司债发行创造了良好条件。优质上市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筹集资金,还有助于减缓银行信贷的过快增长,对收紧流动性具有一定意义。显然,公司债的推出也将为证券公司提供一个新的盈利途径。 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也应有机会投资无担保的公司债,这样可以进一步壮大投资者队伍,从而为公司债的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的条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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