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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松行政管制 公司债发行正式启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5日 02:37 第一财经日报
陆媛 证监会昨日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下称《试点办法》),这标志着公司债发行工作正式启动。 《试点办法》规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制度采用核准制,不强制要求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用途不再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挂钩,公司债券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且允许上市公司一次核准,分次发行等。 证监会认为,该办法体现了建立市场化导向的公司债券发行监管体制的指导思想,即放松行政管制,建立以发债主体的信用责任机制为核心的公司债券市场体系等。 根据《试点办法》,申请发行债券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金融类公司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按金融企业的有关规定计算。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未被设定担保或采取保全措施的净资产不少于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在《试点办法》正式公布时被删除。 不过,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初期,只有净资产规模在10亿元至15亿元的大型上市公司才能发行无担保公司债,将来中小企业发行公司债将会先采用担保、质押等手段,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资料,在此基础上渐进式发展。 按照“先试点、后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及有关通知的要求,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将从上市公司入手。初期,试点公司范围仅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及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早在1987年就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但企业债市场一直停滞不前。截至2006年底,中国企业债余额为2831亿元,仅占年债券市场余额的5%,占GDP的比例不到1.4%。 专家认为,多头管理是困扰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最大问题。发行企业债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利率由央行确定,企业债上市由证监会负责,一般需由银行提供信用担保。 企业人士表示,仅审批程序一项常常需要一年以上时间。这也使得近年来发行的企业债实际上具有“准国债”性质,近80%集中在交通运输、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领域,且主要为国有大型企业所发。 为平稳启动公司债券试点工作,证监会及相关机构正从三方面加快推进相关配套工作:一是制定关于资信评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证监会已于6月24日正式公布了《证券市场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不久将发布实施。此外,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也将于近期发布公司债券的上市、登记配套规则。 其次是建立和完善公司债券交易结算平台。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交易系统作了进一步的完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也对债券登记结算进行了相应的安排。 一位券商高管昨晚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他们最关注的是能否和银行间市场互通交易。“商业银行是实力最雄厚的投资者,没有他们参与这个市场是不完善的。” 配套工作之三是降低投资者的市场成本。证监会表示,为提高投资者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积极性,将协调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一步降低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的有关收费标准。 上述券商人士表示:“这是否能够与中国债券登记结算公司的费用形成一个更有竞争力的标准,值得期待。” 此外,多位券商人士预期,长江电力(600900.SH)有可能成为公司债第一单。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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