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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不会在下半年大幅扩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10:0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联合证券张晶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中旬推出,从试点办法看,最重要的是明确了发行核准制以及发行价格市场化。 虽然公司债的发行上市程序相对于之前的企业债而言已极大简化,不过,试点初期要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的净资本在15 亿元以上,这已经限制了公司债在初期发行的主体范围。另外,随着市场对加息周期的普遍认可,债券市场利率不断走高,信用债券的发行已经出现一定的困境。加之股票市场仍然处于牛市,市场热情不减。因此,同样要求净资本在15亿元以上,上市公司可以选择发行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优点在于更低的融资成本、更好的销售前景以及一次发行两次融资,相比而言,目前公司债对发行人的吸引力明显较小,因此公司债在下半年的扩容规模应当非常有限。 不过,分析公司债在逐步推出后对市场的影响还是十分必要的,我们认为,公司债对债券市场的影响主要存在于以下三方面: 1、抬升传统企业债的收益率。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债市场的现状是只有大型企业能获得发债额度,且这类企业大多集中于具有垄断性质的基础性产业,存在较好的盈利预期。因此,在现有的投融资条件和市场环境下,这些企业不是担心能否融到所需资金,而是要找到融资成本更低的融资方式,这自然使他们在债券融资决策中更加关注融资成本因素,其最高承受利率水平较低。从市场层面看,即便是现有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较高,但因为市场规模以及对发行利率的限制,其价格也往往被高估。在公司债券市场扩容后,信用固定收益类市场的供应量将逐步释放,债券价格将根据发行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市场环境来确定。从这一点看,结合目前加息周期的宏观背景,传统的企业债收益率可能还存在提升空间。 2、为创新品种打开空间。《试点办法》中提到,股东大会要对公司债的“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回售条款或者赎回条款”作出决议,这意味着未来公司债市场上将出现浮息债、含权债。除此之外,公司债市场若如预期,初期试点在上市公司中实行,则与股票挂钩的创新债券品种也有望推出,如可交换债券。而含权公司债与正股的组合将列入创新产品设计的视野。 3、定价机制更完善。通常,我们给公司债定价时,参照的基准为同期限的、流动性好的国债利率加上相应的利差。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国债与企业债的利差存在于信用、流动性、功能利差等方面,而我国的企业债还有税收利差。随着不同信用级别的公司债登场,信用产品的收益率曲线将更完善,公司债与国债之间的流动性利差将缩小,而信用利差的层次将更丰富。而更完善的收益率曲线也为未来创新产品的定价提供更好的参照标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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