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政策渐趋明朗 公司债破茧在即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7:18 钱江晚报
今年以来,关于推出公司债券的各方声音一直不绝于耳,种种迹象表明,公司债券破冰在即。据记者了解,在政策层面,有关发展我国公司债券市场的基本思路已经基本形成,《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已经修改完毕,有关部门正向相关部委和机构征求意见。 公司债券市场一旦形成,其融资规模将直逼股票市场,将改变中国资本市场目前的“跛脚”状况,市场各方面均对此予以了高度关注,很多券商更是未雨绸缪,积极备战,只待相关政策出台。 作为公司债市场的机构参与者,很多券商,尤其是那些在债券市场上有一定规模和基础优势的大中型券商,都在积极备战公司债。深圳证券业协会也于近期组织了有关公司债券的业务讨论。据记者了解,今年以来,在各券商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中,关于公司债券的内容往往是新业务的重点。 目前的企业债,发行主体的主要构成是中央政府机构和地方市政债券,这两类主体占了企业债的六成多,剩下的才是市场独立经营单位。 上述两类市场主体往往是国有机构和企业,这一背景令其具备先天的信用优势和规模优势,他们并不属于市场上真正融资难的群体。而公司债锁定的发行主体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及其母公司,同时鼓励净资产30亿以上的公司发行公司债券。这意味着给那些有一定融资难度的独立经营单位开通了新的融资渠道。 据业内人士透露,公司债的创新将包括多个方面。首先,债券品种会多样化,例如准许普通债券上附加其他权利,如赎回权、回售权、转股权、认股权等;允许大型优质上市公司发可交换债券;允许企业在境内发行外币债券。 在发行风险的控制上,公司债券也可能会有一些新的突破。目前我国的企业债券,因其中大部分有“国”字号背景,无形中拥有了政府信用,而且,还有通过行政力量强制落实的担保机制,使得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与其他政府债券大同小异。 相比较而言,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可能差异极大,各家发债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同,会使各公司形成不同的信用级别、债券价格和发债成本。由于公司债不必有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因此其发行可能引入强制评级制度,引入类似于美国公募债券的双评级机制的做法。 去年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首次对企业债和公司债加以了区分,基本确定由发改委负责企业债发行,证监会负责公司债市场。 因此,目前企业债的发债仍由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接受申报、予以审批,要求银行予以担保,与之不同的是,公司债的发行将采取中国证监会主导下的核准制,需要保荐,无需配额,这又意味着公司债的发行与企业债相比,少了一个配额审核的过程,流程将大大简化。 证券时报记者 凌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