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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融资券不应冷落民企(2)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09:09 金时网·金融时报
早在今年年初,就有专家提出,随着短券发行量的增加,可能出现一些较低等级短券,而缺少相应投资主体。只有丰富了投资主体,使需求多样化,才能谈得上债券供给种类的多样化,才有民企和中小企业的发债空间。 建立适合较低信用等级债券的市场环境,其实现过程需要有关各部门和市场参与者的协调配合。而福禧事件及其对民企债券的影响,使这个深层次问题更好地暴露出来,也被更为正确地提了出来。这就为问题的逐步解决打下了基础。 相关链接 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必须进行信用评级,但无需担保。 银行间债券市场短期信用等级一般划分为四等六级,分别为:A-1、A-2、A-3、B、C、D级,其中,A-1级为最高级短期债券,还本付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C级为还本付息能力很低,违约风险较高。 短期融资券自2005年5月推出,截至今年8月22日,共计173家企业发行了228只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达3320.1亿元。作为纯信用融资产品,短期融资券市场的发展对我国企业信用债券市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是一条比较市场化的直接融资渠道,不少民企通过发行短券获得了生产经营所用的紧缺资金,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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